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市安监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无下属机构)。南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南雄市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综合股、监督管理股、执法监察股(挂南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牌子)、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
(1)综合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统计分析、普法教育、信访、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范性文件;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提案处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证工作;负责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局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监督管理股。依法对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或参与矿山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矿山安全事故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电力、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以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3)执法监察股(挂南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牌子)。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投资者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执法监察;参与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承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韶关市安监局、南雄市政府和南雄安监局交办的案件和其他业务股室移交的案件,并实施行政处罚。
(4)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拟定、修订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救援培训、演练工作。
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3)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依法组织和协调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指挥全市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规划、技术研究和示范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6)依法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对职责范围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7)指导、协调全市工矿商贸企业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检测检验;
(8)依法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9)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10)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申报、审批及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管理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局有在职在编行政5人、行政执法编制5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等财政供养人员共1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协调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管理权限内的事故调查报告办理批复结案,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或协助做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2.24万元,比上年减少4.81万元,减幅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24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72.24万元,比上年减少4.81万元,减幅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72.24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66.2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7%,比上年增加20.19万元,增幅13%,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少19万元,减少76%,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001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月举办宣传活动;002项目培训2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班,003项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额1万元,004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隐患排查经费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8.80万元,比上年持平,增幅0%,原因是资金压缩。其中办公2.3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5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6万元、电费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费用8.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增(减)0%,原因是压缩行政支出。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持平,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持平,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持平,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474.36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560 平方米,车辆 3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0 万元,主要是 0 等。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和加油站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工作,实施6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无,支出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