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下午18时左右,位于南雄市帽子峰镇帽子峰林场的广东南雄圣莲红景天保健品有限公司帽子峰酒厂内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这是一起非安全生产事故,决定对此起事故予以核销,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7日,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意见的请径向南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意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予以核销。
电话:0751-3839211
邮箱:nxajj@vip.163.com
附件: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广东南雄圣莲红景天保健品有限公司帽子峰酒厂“7 •26”溺水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帽子峰酒厂“ 7_26”事故的批复(雄府办).doc
南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