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将于9月3日前后以台风形式或热带风暴级别在我省汕尾和汕头一带登陆,将给我市带来强降雨。为有效防御和应对台风及其引发的暴雨、大暴雨产生的流域性洪水、城市洪涝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进而引发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起重机倾覆等生产安全事故,请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1.加强值班值守和监测监控,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好必要的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出现险情能够及时、有效响应和救援;
2.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矿山加强防洪设施检查,做好防洪准备;有可能因台风引起地质灾害的矿山,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加强对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的监控,防止发生滑坡;
3.密切监控受影响范围内尾矿库运行情况,检查防排洪设施,做好防漫坝、防垮坝、防溃坝的各项措施;通知尾矿库下游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采取断然措施组织撤离、疏散;
4.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铁路、道路、隧道、桥梁等参建各单位要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防突泥、防滑坡等工作;要立即停止起重机、塔吊等室外作业;密切监控受影响的各类渣土受纳场、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防止发生滑坡;
5.危险品生产、储运企业要加强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生产设施、油气输送管线的监控,及时采取紧急停车、处置物料和撤离人员等断然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企业要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工作措施,紧急情况下要做到坚决停电停工、撤离人员;
7.加强受影响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及时疏导车辆,严防事故发生。
8.其他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落实台风防御措施,坚决遏制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南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