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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18 00:00:00 来源:卫生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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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2017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9 个,分别是: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卫生监督所、红十字会、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8个乡镇卫生院、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情况: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与宣传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信息统计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3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
4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5 、负责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6 、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
7 、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8 、贯彻落实国家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报信息建议。
9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10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1 、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3 、指导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4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5 、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基本
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卫计系统年收入决算6439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91.73万元,事业收入35146.66万元,其他收入1152.34万元。
卫计局本部年收入决算213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9.2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拨款等)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一)卫计系统年支出决算5238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772.8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安排支出3.81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1万元),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3560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 、基本支出决算12145.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76.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08.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0万元。
2017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12145.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决算支出12145.1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了416.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2 、项目支出决算4627.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59%。比上年决算增加了194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生项目资金。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4627.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808.04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手术并症、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户节育奖励、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公共卫生等1554.73万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出生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科医生特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及协助监护人补助金、结核病地方病防治等项目。
(3)2016年度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卫计局、卫监所、红十字会、计生协会)绩效考核奖励金58.45万元。
(4)财政返拨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罚没款24.86万元。
(5)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14.65万元。
(6)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表彰奖励31.4万元。
(7)公立医院改革300万元。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5个项目49.99万元。
(9)创建省卫生计生宣传示范基地(油山)23.84万元。
(10)农村已离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334.692万元。
(11)村卫生站工程建设款135万元。
(12)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助415.5万元。
(13)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4.49万元。
(14)垫付“8.11”火灾救治经费7.34万元
(15)乡镇卫生院项目经费633.23万元。
(16)其它项目经费231.45万元。
(二)卫计局本部年支出决算164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3.2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 、基本支出决算600.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5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98万元。
2017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600.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决算支出600.3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
2 、项目支出决算1042.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3.47%,比上年决算减少了54.2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返拨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费。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1042.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808.04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手术并症、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户节育奖励、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2)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4.49万元。
(3)2017年度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卫计局、卫监所、红十字会、计生协会)绩效考核奖励金58.45万元。
(4)财政返拨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罚没款支出24.86万元。
(5)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14.65万元。
(6)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表彰奖励31.4万元。
(7)垫付“8.11”火灾救治经费7.34万元
(8)其它项目经费93.68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卫计系统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2.6 万元,完成预算27.6万元的81.8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4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100%,原因是南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有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该单位为事业编制,未做公务用车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12.6万元的47.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4万元,下降11.1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 下降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 下降8.8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万元, 下降16.9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卫计局本部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8.64 万元,完成预算16万元的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9万元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3万元,下降16.75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7 万元, 下降6.48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 万元, 下降73.4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4万元,占73.6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占26.3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6.64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 辆,主要用于下乡考核、检查、培训、安排工作等。卫计局本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2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考核、检查、培训、安排工作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调研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卫计局本部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7次,接待人数共76人。主要包括市卫计局来我局洽谈、督查卫生计生工作事宜等。2017年卫监所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核、调研等。发生国内接待153次,接待人数共918人。主要包括其他县卫监所来我所交流学习卫生监督等事宜。局红十字会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38万元,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7人,用于接待运送物资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2016年为119.01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万元,降低10.71%。主要原因是:严重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暂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用于下乡检查考核、培训等公务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暂无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暂无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暂无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暂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17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汇总)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440282_80部门决算公开(补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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