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文化馆是政府设立专门从事群众文化的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设音乐、舞蹈(戏剧)、美术、非遗和演出队等,艺术门类齐全。主要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文化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
南雄市文化馆现有在编人员2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资格3人,中级资格13人,初级职称资格9人,是一支新老结合,充满活力的队伍。1992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命名“全国标准文化馆”,同年10月在全省文化馆建设达标活动中被广东省文化厅评为“达标文化馆”;1994年在全省创建文明文化馆活动中被评为“广东省文明文化馆”;1995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文化馆”;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为“国家三级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