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要问题整改工作,强调要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落到实处。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20年9月21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整改成效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各有关单位对照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强化治理,改进工作。审计部门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20年度查出的市本级各单位在财政管理、预算执行、“三大攻坚战”、重大政策措施跟踪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33个突出问题,已落实整改问题32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整改完成率96.97%。通过整改,增收节支110.16万元,上缴财政103.36万元,制定完善制度23项,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方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财税部门应征未征54个一级预算部门所属期为2018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
市政府办于2020年4月9日发出催缴通知,要求2019年尚未缴交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安排资金补缴。财政局在2020年“收回2018年以前的统筹资金”中安排了947,831.96元用于各单位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截至2020年12月,54个单位已全部补缴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3.36万元。
2.未按规定在预算报告中对预算批准前安排的支出作出说明的问题
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在2020年预算草案和报告中,市财政局按规定将在本级人大对预算批准前安排的7.56亿元支出作出了说明。
3.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支出进度缓慢,未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及评审的问题。市财政局提前做好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做到了提前一年储备项目,截至目前,2021年市县项目库已完成入库项目920个,资金申报需求63.38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要素走”的原则,已基本实现债券项目库与发改重大项目库对接,入库项目和申报资金需求都位列韶关第一。2020年共争取债券资金9.1亿元;对全市重大项目,市政府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实现了财政、发改、行业部门、实施部门从申报、前期、实施、预算执行全链条跟踪服务项目,有效提高项目竞争力和成熟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市土储中心截留和挪用北城区征拆工作经费30万元的问题
市土储中心已于2020年5月6日将截留款30万元退回市财政,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程序申请使用资金。
2.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19年市林业局和珠玑镇政府未及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涉及2份采购合同、金额292.40万元的问题;二是2019年18家单位违规先签合同后备案,涉及39份采购合同、金额79.11万元的问题。以上相关单位按规定加强了对政府采购流程的学习,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同时,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如: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疾控中心、坪田中学等单位制定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6项,进一步规范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27万元;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和帽子峰镇政府等7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9万元的问题,以上9个单位认真分析超预算支出的原因,健全和修订了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等相关制度7项,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2)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卡的问题,一是截至目前,界址镇政府已开设了13张公务卡;二是市文联等16个预算单位已办理激活公务卡,按照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进行结算;市委办、市教育局、江头镇等单位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4项,规定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对公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三是园区管委会等10个预算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差旅费、办公费等主要预算开支,通过本级财政公务卡系统结算,除公务卡外其余不予报销。
针对上述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卡的问题,市财政局于2020年7月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雄财〔2020〕28号),要求各单位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付制度建设的高度出发,切实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务卡结算率。此外,针对公务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不规范操作,市财政局再次明确公务卡结算报销流程的具体操作步骤,各单位财务人员必须通过本级财政系统——公务卡管理模块进行下载、确认公务卡消费信息进行报销。截止2020年年底,累计开卡1562张,较上年底1440张新增开卡122张。2020年全年结算金额660.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91%。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等手段,加强对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落实情况的监控,特别是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较低、现金使用额较大的单位进行实地督促指导;密切与相关监察部门的沟通联动,协同配合,加强财政检查、执纪监督,合力推进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
4.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1)市司法局和黄坑镇政府等11个预算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账实不符,未在会计账和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问题,11个单位查明原因后已在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补登了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确保土地和房屋资产账实相符。
(2)市史志办等17个单位会计账固定资产总原值与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总原值不相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7个单位会计账固定资产原值与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明细分类原值不相等的问题,上述34个单位认真查明原因,在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分类登记错误的信息进行了更正。
5.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2019年市农机管理总站等4个单位未按规定在财政财务监管系统登记会计账的问题,4个单位均已在财政财务监管系统登记会计账。
(2)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市乡贤反哺工作联络中心未在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资产信息的问题,上述2个单位已在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资产信息。
(3)市水务局等33个单位2019年底财务会计财政拨款收入与预算会计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不相等的问题,上述单位经仔细核查和咨询财政及相关业务部门,已根据新的会计制度及操作程序将不相等或登记错误的科目进行了调整,使财务会计财政拨款收入与预算会计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数据一致。
(4)截至2020年3月底,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等24个单位,仍未完成2019年财务会计年度结转的问题,经整改,上述单位已完成2019年财务会计年度结转。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的问题
1.江头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江头镇田背岭山场生态公益林2019年10月10日先后两次发生山火,未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的问题,江头镇政府制定了《江头镇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江头镇护林人员巡查制度》,并做好日常山林巡查工作,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江头镇政府未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问题,江头镇政府制定了《江头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预防和及时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责任。
2.恐龙化石管理处生态保护管理方面的问题
(1)恐龙化石管理处未对进入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未有效掌握进入核心区人员情况的问题,恐龙化石管理处完善了《恐龙化石管理处分组分区管护制度》《管理处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并制定了科研合作计划,规定从2020年1月份起,所有科研团队及科普团队必须提前提出科研申请,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进入核心区的科研团队报省林业局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进入保护区。同时,加强对居民的管理,严格控制进入核心区的人员。
(2)罗佛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7个界桩因疏于维护影响界桩标示作用的问题,恐龙化石管理处对损毁的界桩重新立柱,对所有界桩进行了翻新。投入了20多万元,在边界主要路口及明显位置,建立了50块1m×1m的大型宣传广告牌,并建立定期的巡查管护制度,确保发挥界桩的宣传警示和标示性作用。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的问题
1.“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未及时审核造成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严重超期的问题,市人社局优化办事流程,自收到公共服务中心送来的技能补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比对,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并在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补贴资金至申请人账户。
(2)育婴员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滞后的问题,市人社局及时通过与韶关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沟通联系和对接培训学校,确定报考人数,已于2020年7月11日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员参加了育婴员技能考试。今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由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
2.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市教育局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录和收费标准的问题,市教育局分别于2020年5月和8月在南雄市政府网上公示。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设计图存在缺陷。
一是涉及的9个乡镇污水管网项目施工设计图,设计方均未在配套管网工程系统中设置事故排出口问题,对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增设事故排放口或者溢流口,其中对于河道水位较高的场站或者泵站高防倒灌拍门,事故排放口设置范围做标识。目前,湖口、帽子峰2个镇的污水处理厂和江头镇2#泵站事故排放口已完成,其余厂区及泵站将采用移动式抽水泵进行检修。
二是全安镇污水管网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前后不一致,未考虑河床影响的问题,南雄市洁源城乡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源公司)已致函设计单位尽快补充变更图纸。
三是设计方对各镇污水处理区的密封钢格栅板企口大样图设计不周全,其防腐能力与现场环境不相应,宜采用强度更高的热镀锌或不锈钢材料的问题,设计单位对钢格栅板中企口大样进行变更说明,加强了格栅板企口的防腐能力,已全部按照设计要求对企口角钢加强防腐。
四是帽子峰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选址未考虑河道管理相关规定,其中格栅池经认定为违建的问题,洁源公司致函联合体各方,因设计选址问题造成的误工和相关损失,由总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对延误工期不予顺延,违建的格栅池的相关费用结算时向设计单位索赔。
(2)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一是9个镇污水处理厂区走道侧石、部分乡镇污水管网沉泥井、检查井及截污井均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问题,厂区走道侧石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图纸,变更为水泥石粉夯填基础,在结算时将混凝土价格相应扣减;2021年3月,施工单位实施了污水井修复、踏步安装等工程,但仍存在部分污水井未按照要求进行修复到位的问题。因邓坊、江头、湖口、古市、主田镇污水井与其他项目交叉施工,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洁源公司正在与各单位进行协调,要求损坏单位进行修复。
二是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的污水接户管材与《工程材料报审表》中的材料不一致的问题,洁源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接户管进行现场抽检取样,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了合格报告,抽检样品为合格,并将样品送去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若符合检测合格要求,则按现场取样管材型号规格进行结算。
三是江头镇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个村的人工湿地池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问题,经施工、监理、业主三方协商达成一致,由施工方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变更设计图纸,现已完成变更。
(3)污水管网项目施工方未对隐蔽工程(管网系统)进行闭水试验的问题,组织监理、施工、运营单位对邓坊、江头、帽子峰3个镇的19个井段进行闭水试验,现场检测数据为合格。
2.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未严格执行合同相关条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施工单位擅自招标确定设备采购供应商,污水处理设备参数未经业主审核的问题,洁源公司对招投标过程资料等进行仔细核查,待工程结算时,严格按照财审的结算要求,由施工单位提供设备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佐证资料作为结算依据。同时,组织公司人员培训学习《招标投标基础知识及招标文件审核要点》《工程变更流程、工程索赔》等相关知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监理单位未按招标文件配置对应数量监理人员,且投入现场人员与建设工程报建资料不一致的问题,目前,总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到项目检查工作,专监、监理人员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配置,并且现场人员还是与报建资料不一致,洁源公司制定监理公司每月履职表评分制度,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每月对监理单位进行评分,最终结算时,按评分高低对监理单位追究违约责任。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定期提交项目进度报告的问题,根据合同要求,施工单位每月提供月进度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洁源公司。
(4)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按合同对延误工期的结果制定顺延工期报告、支付违约金等具体违约追责措施的问题,洁源公司根据总承包合同条款“每个污水处理厂独立实施,独立验收、独立结算”,单独签订了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工期违约条款约定,逾期每日处罚合同价款的3‰,处罚上限价为合同价款的5%。并致函施工单位提供延期资料,经监理单位、洁源公司审核,核算工期延误索赔金额向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同时,洁源公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工程变更流程、工程索赔》等知识,提高项目管理能力。
(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发现主要的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不实的问题
(1)2018年“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中涉及13个镇的36个村委会林权证信息登记不完整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各镇(街道)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林权登记信息,已有38个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在“三资”平台系统林木资产板块登记完善了林权信息。
(2)2018年“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中百顺村、朱安村、湖口村等6个村委会土地信息登记不完整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各镇(街道)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土地登记信息,上述6个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已在“三资”平台系统中登记完善土地信息。
(3)2018年“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中水口村委会名下房产信息应录未录的问题,水口村委会已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录。
(4)2018年“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中雄州街道河南村委会、迳口村委会资产资源租赁信息登记不准确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督促以上村委会已将漏登的资产信息补登完善,并将错登的资产合同信息进行更正。
(5)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中除全安镇、乌迳镇和界址镇,其余15个镇(街)皆未记录相关交易信息,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使用率低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实操技术培训,加强对各村委会平台信息录入的指导监督,并要求各镇(街道)及时更新平台资源资产信息,提升交易平台运用率。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方面的问题
(1)10个村委会未收或未按合同足额收取通信基站场地租金的问题,其中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油山镇平林、大兰2个村委会已收取2016至 2020年基站租金1104.96元;对未与使用方签订合同的村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其完善相关资产租赁程序,规范资产租赁管理。同时,督促各镇(街)对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登记,梳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履约情况等,对清查出的问题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完善和纠正;对清理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2)雄州街道和雄州街道郊区村委会应收未收房产租金6.6万元、全安镇河塘村委会应收未收土地承包金0.2万元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郊区村委会和河塘村委会足额收回了房产租金和土地承包金合计6.8万元。
3.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油山镇古城村委会使用财政“一事一议”资金支付工程款5万元的水利工程投资项目未经评审的问题,油山镇将古城村此次违规事件列为典型,要求各村委会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严格履行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相关程序,确保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果,但也有少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主要原因是:一是有的整改主体责任担当不足,整改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整改措施;二是有的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完成全面整改所需时间较长;三是有的问题需要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规范治理,全面统筹推进整改。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洁源公司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市政府将严格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按照《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责成洁源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政府将整改纳入督办事项,市审计局定期跟踪检查,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整改效果。对整改落实不力的有关责任人,市政府将从严问责。落实整改结果报告机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整改,对一些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推动整改主体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对一些伴随改革实行新政策、新制度、新机制而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结果等深层次因素,从机制制度层面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