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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

时间:2018-11-22 00:00:00 来源:审计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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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韶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审财〔2018〕5号),南雄市审计局派出1个审计组共计2人,对南雄市2017年至2018年第二季度“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审计抽查了南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 南雄市积极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
2017年至2018年第二季度,南雄市积极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按规定调整取消、承接上级下放及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并完成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
2017年,南雄市行政许可事项因法律法规调整,在《南雄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基础上取消33项,承接上级下放及新增事项18项,2017年10月9日,南雄市人民政府下发《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雄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雄府〔2017〕37号),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南雄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职权。《南雄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57项,目录公布后,因法律法规调整又取消两项,将在2018下半年更新目录时删除,因此截止2018年5月底南雄市行政许可事项为255项。
南雄市于2017年2月份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为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因2017年行政许可目录调整更新,南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市直部门于12月完成对标准化系统更新。
(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南雄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17年10月9日、2018年4月18日印发《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雄府〔2017〕36号)和《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雄府〔2018〕16号),共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4项。
截止2018年4月18日,南雄市保留的中介服务共计39项。
(三)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018年4月18日,《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的决定》(雄府〔2018〕15号)包括发改局等38个部门各类职权事项共6533项,其中行政许可255项,行政处罚3748项,行政强制265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给付37项,行政检查491项,行政确认94项,行政奖励30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1587项,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职。2018年5月2日,《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雄市政府部门职能调整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雄府办〔2018〕5号)对南雄市各市直部门的有关职权事项作出调整,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权事项212项,其中取消190项,承接上级下放事项9项,转移5项,新增8项。
南雄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较好地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
二、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雄市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3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未及时提出验收结题申请问题
针对“新型100%全降解非木植物纤维包装制品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未及时提出验收结题申请问题,2018年4月18日,广东省科技厅同意该项目的验收申请,验收形式是会议验收。截止审计日,韶能集团广东绿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待广东省科技厅通知参加验收会。
(二)未提出延期结题申请问题
针对“粤北山区有机稻病虫害灾变规律及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延迟至2017年7月结题,但广东金友集团有限公司未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向省科技厅提出延期申请的问题,2018年4月18日,广东省科技厅同意该项目的验收申请,验收形式是会议验收,截止审计日,广东金友集团有限公司等待广东省科技厅通知参加验收会。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问题
针对“南雄市人民政府承诺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本级财政需承担的经费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问题,截止审计日,建设项目还未开工,南雄市财政暂未将其列入2018年预算,之后将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来安排调整预算。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