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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审计局2016部门预算

时间:2018-04-13 00:00:00 来源:审计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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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南雄市审计局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南雄市审计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和人员构成
南雄市审计局为南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 《关于印发南雄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雄府办〔2010〕95号)规定 ,市审计局内设 办公室 法规审理股 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财税金融与外资审计股 行政事业与经贸审计股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7 个机构 。共 机关行政编制18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现在职在岗人员 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人。
(二) 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 负责对市本级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 向市人民政府和韶关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和韶关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 )市级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
4 )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 )市属国有企业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 )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本级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 按规定对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对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 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
10.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 190.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90.73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 190.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190.73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 170.73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89.5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7.98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4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20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10.49%。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 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36.3 万元 ,其中 办公 2 万元、 公务招待 1.5 万元、福利费 22.5 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 6.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万元、其他费用 1 万元。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4.5 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 4.5 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5 万元。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了6.5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4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1万元。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商用房223.44平方米,办公用房2079.3平方米。
八、 预算绩效情况
    加强审计培训和项目评比,促进审计水平提高,管理和维护好单位的固定资产。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租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十、 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南雄市审计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1).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