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53.06 12.06 41
南雄市司法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2011年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1年南雄市司法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雄市司法局共有公务用车3辆,2011年局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12.0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及调研,开展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公证等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1年南雄市司法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餐饮费等公务接待费41万元。主要用于:1、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对检查指导、专题研讨、交流学习、等接待工作;2、清结往年招待费支出。
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