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度南雄市
司法局
(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雄市司法局
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南雄市司法局2016
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司法局2016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雄市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
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1 个南雄市司法局,内设政工科、办公室、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处以及公职律师事务所。南雄市司法局现有编制数70个,实有51人。在职在编人员包括局机关18人,其中班子构成情况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工科长1名;科室人员情况为:政工科2人,办公室3人,基层股2人,社区矫正股2人,公律股1人,宣教股2人,法援处3人,公证处3人。下属事业单位5人,基层司法所28人。
(
二
)部门主要
职责
南雄市司法
局是主
管司法行政
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负责管理全市公证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法律援助服务等。
第二部分
南雄市司法局2016
年部门决算表
详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司法局2016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南雄市司法局
2016年收入决算94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拨款940.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40.96万元,比
上
年决算数674.3增加
266.66
万元,增长
39.55
%。主要原因: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了。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南雄市司法局
2016年度总支出940.9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40.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829.59万元,主要用于
基层司法业务
,比
上
年决算数582.87
万元,
增加
246.72
万元,增长
42.33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81.59 万元,比
上
年决算数69.67
万元,
增加
11.92
万元,增长
17.11
%。
3.
住房保障支出29.78
万元,
比
上
年决算数21.78
万元,
增加
8
万元,增长
36.73
%
.。
二
、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南雄市司法局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4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0.96万元,
跟
年初预算数
一致。
(二)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南雄市司法局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96万元,
跟
年初预算数
一致。
分功能科目看,
1.
公共安全支出829.59万元,主要用于
基层司法业务
,比
上
年决算数增加
246.72
万元,增长
42.33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81.59 万元,比
上
年决算数增加
11.92
万元,增长
17.11
%。
3.
住房保障支出29.78
万元,
比
上
年决算数增加
8
万元,增长
36.73
%
。
三
、
2016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雄市司法局
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7万元,完成预算33.4万元的
60.99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3.39
万元,完成预算
13.39
万元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6.98
万元,完成预算
20.01
万元的
34.88
%。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我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
与
上年相比,
2016
年度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上
年减少
4.1
万元,下降
16.76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无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
0.04
万元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4.41
万元,
下降
37.23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39
万元,占
65.73
%;公务接待费支出
6.98
万元,占
34.2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3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13.39
万元,
2016
年
本部门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
6.98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2016
年,
本部门
发生国内接待
82
次,接待人数共
1167
人。主要包括餐费。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9.2万元,
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南雄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表:南雄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