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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南雄市司法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4-27 00:00:00 来源:司法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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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 南雄   司法局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 6 年预算组成单位1 个南雄市司法局,内设政工科、办公室、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处以及公职律师事务所。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负责管理全市公证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法律援助服务等。
(二) 人员构成情况。
南雄市司法局现有编制数70个,实有45人。在职在编人员包括局机关18人,其中班子构成情况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工科长1名;科室人员情况为:政工科2人,办公室3人,基层股2人,社区矫正股2人,公律股1人,宣教股2人,法援处3人,公证处3人。下属事业单位4人,基层司法所23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相关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推进南雄司法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658.67万元,比上年674.3 万元减少15.63 万元, 2.3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8.6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658.67万元,比上年 减少15.63 万元, 2.32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76.96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658.6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25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03万元。
四、 机关运行经费 预算说明。 20 16 年一般公共预算 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79.2 万元 。其中 办公 8.5 万元、印刷费 5.5 万元、邮电费 1.5 万元、差旅费 7.5 万元、会议费 10.01 万元、办公用房水费 2 万元、电费 2.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39 万元、 工会经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20.01万元、培训费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9万元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 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为33.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15%。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3.3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20.0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 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 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无。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 完成 全市法 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负责管理全市公证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 100% 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十、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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