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食品抽检与监管)的通知》(韶财工(2020)25号)、《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韶关市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抽检与监管)的通知》(韶财行(2020)25号),下达我局药品监管及抽检共21.89元,其中:药品抽检8.39万元,药品监管资金13.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药品抽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购置药品执法设备及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4个工作任务。该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任务清单).pdf
附件2: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监管及抽检)明细分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