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9个,分别是南雄市民政局、南雄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南雄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南雄市老龄委办公室、南雄市捐助接收站、南雄市军队离休干部管理所、南雄市儿童福利院、南雄市婚姻登记办、南雄市社会福利中心。
项目支出包括省级预拨全市民政民生项目经费。
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
草拟地方性规章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负责:社会社团的审批、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监察工作;拥军优抚工作;组织和协调救灾、社会福利、老年人、孤儿、低保户、五保户、流浪乞讨等方面的工作;基层政权建设、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婚姻登记和殡葬改革工作;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和使用福利资金、民政事业费等;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韶关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有
办公室、优抚股、救济股、救灾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所属事业单位有民间组织管理中心、老龄办、军休所、捐助接收站、儿童福利院(含社会福利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彩票发行中心、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南雄市民政局在职公务员11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退休15人;南雄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在职人员3人、退休4人;南雄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在职人员2人;南雄市老龄委办公室在职人员2人;南雄市捐助接收站在职人员3人、退休2人;南雄市军队离休干部管理所在职2人,退休1人;南雄市儿童福利院在职人员3人、退休3人;、南雄市婚姻登记办在职人员2人;南雄市社会福利中心在职人员1人,长期聘用人员1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进一步完善城乡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2
、进一步落实拥军优抚安置和复退军人维稳工作。
3
、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4
、进一步巩固防灾减灾工作防线。
5
、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6
、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工作。
7
、进一步强化社会事务专项管理。
8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8907.47万元,比上年增加5023.7万元,增幅129.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财政预拨全市民政民生项目资金,减少本级财政安排民政民生项目资金,本级财政安排民政民生项目资金由财政代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51.7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55.7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8907.47万元,比上年增加5023.7万元,增幅129.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财政预拨全市民政民生项目资金,减少本级财政安排民政民生项目资金,本级财政安排民政民生项目资金由财政代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851.72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55.7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475.4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34%,比上年减少15.21万元,减幅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3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432.0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4.66%,比上年增加5287.82万元,增长168.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财政预拨全市民政民生项目资金,减少本级财政安排民政民生项目资金,本级财政安排民政民生项目资金由财政代编。其中:低保工作经费(含五保)4万元、复退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工作经费1万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经费4万元、界桩界线维护及边界管理经费3万元、社会捐助活动及物资管理经费1万元、社会捐助活动及物资管理经费1万元、粤财社[2017]299号 关于提前下达省财政2018年基层民政业务管理工作补助资金48万元、粤财社[2017]293号 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优抚抚恤补助预算资金574.63万元、粤财社[2017]304号省财政2018年优抚抚恤补助547万元、粤财社[2017]285号 关于提前下达省财政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预算资金107万元、粤财社[2017]327号2018年省财政社会福利专项资金290万元、粤财社[2017]296号 关于提前下达省财政2018年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助资金57万元、粤财社[2017]278号提前下达省财政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170.67万元、粤财社[2017]295号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财政困难群众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45万元、粤财社[2017]303号 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省财政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4118万元、粤财社[2017]321号省财政2018年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50万元、粤财社[2017]291号2018年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264万元、粤财社[2017]292号 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91万元、粤财社[2017]327号2018年省财政社会福利专项资金55.7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4.02万元,比上年减少2.74万元,减幅4.8%,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均有下降
。
其中办公7.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费13.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 、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9.1%,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
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较减少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
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固定资产帐面数、实有数均为30097970.43元,其中:局本级固定资产为2109964.55元,烈士陵园管理的固定资产为172608元,社会福利中心固定资产为19798019.91元,殡葬管理所固定资产为8017377.97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优抚、退役安置、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其他生活救助等19项工作,实施19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南雄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pdf
2018年南雄市民政局预算公开.xls
南雄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pdf
2018年南雄市民政局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