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设计室、苗圃组、路树组、绿化组6个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是主管园林绿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南雄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研究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依法建设、管理、维护好城市园林绿化及其场所设施,发挥其最大的城市生态景观效益和社会效益;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推广先进技术,优选特色园林植物。
第二部分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度总收入15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9.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48万元,下降22.58%。主要原因:减少了园林绿化项目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度总支出159.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9.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缴纳的医疗保险的基数增加。
3. 城乡社区支出18.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等公务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0.72万元,下降86.7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2017年度的项目支出在主管单位南雄市林业局支出。
4. 农林水支出70.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8月主管单位由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变更为南雄市林业局,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由城乡社区支出变更为农林水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7.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我单位胡秀丹同志辞职,调减了胡秀丹同志2017年5月-12月的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我单位胡秀丹同志辞职,调减了胡秀丹同志2017年5月-12月的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8.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等公务经费;农林水支出70.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3.54万元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0.54万元的99.7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9万元,增长5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8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购入一辆洒水车,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84.99%;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15.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洒水车车辆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0次,接待人数共93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0万元,其中:办公费0.82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1.54万元,维修(护)费2.98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劳务费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8万元。比上年增加3.01万元,增长19.56%。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购入一辆洒水车,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洒水车,主要用于城市绿化浇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1)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城市环境整治规划,提升城市市政道路的绿化档次;并结合我市园林绿化的实际情况和《森林进城围城》文件指示,通过见缝插绿、见空增绿的做法来提升城市绿化质量和水平,来弥补我市绿地的不足。完成南雄市国省道路(G323线8.8公里)绿化工程;南雄市森林进城围城项目(大福名城周边、教育路及周边绿化工程;南雄市雄州公园造林绿化(森林植被恢复)工程。(2)在林业局的正确指导下,重点做好省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深入开展实施各项指标性任务工作。清理城区公共绿化带及幸福社区垃圾余土达700多吨。(3)积极配合市提升办完成对雄州廊桥和一河两岸景观提升迁移树木工作。(4)我所抢抓绿化花草树木养护时机,大力开展绿化带、行道树的补植(共补植乔灌木130株、小苗37500株)、养护、修剪(采取疏枝、短截保留统一高度在5米至5.5米合理修剪,共修剪645株路树)、除草和枯枝清理工作,按照季节规律做好土地翻整和部分花木调整移栽工作。(5)按上级部门安排,完成南雄市坪田镇造林抚育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6)完成灵潭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的整村绿化美化项目,并做好后期绿化养护工作。(7)为了确保我市顺利召开全省省定贫困村党建工作现场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抓党建促扶贫攻坚”活动的有关要求,特成立专责小组,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市G323线三岔路口至珠玑高速出口和梅岭高速出口路段环境整治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南雄市园林管理所决算公开表.xls
2017年440282_78南雄市园林管理所部门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