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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南雄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0:00:00 来源:教育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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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教育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教育系统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部,高中4所、中等职校1所、初中14所、小学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特殊学校1所、青少年宫1所、幼儿园1所。  

(二)部门主要职责  

教育局是主管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规章制度,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确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职务评聘工作,参与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工作。  

第二部分   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教育局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教育局2016年度总收入7002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35.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65639.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333.73万元,增长20.87 %。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和退休教师工资增加,二是学校投资项目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元。  

3.事业收入3964.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8.79万元,增长7.86 %。主要原因:一是学前教育收费标准提高。     

4.经营收入0元。  

 5.其他收入33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3.12万元,下降18.11%。主要原因:一是捐赠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教育局2016年度总支出70028.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0028.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70028.86万元,教育支出57496.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8.7万元、其他支出58.6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市一小教学楼等4638.94万元、珠玑梅岭小学教学楼及宿舍等702.44万元,坪田镇教学点教学楼142.19万元、新城中学教学楼体育场馆504.86万元、古市中心小学教学楼等1188.26万元、黄坑中学体育场馆111.16万元、实验小学教学楼124.86万元、湖口镇教学点维修142.72万元、市一中教学专用设备433.9万元、南雄中学办公设备136.99万元、(列出主要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589.22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工资增加及市一小等学校付工程款。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教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6563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81.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37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8.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63 万元,下降34.31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教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63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81.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36万元,增长1.59 %;主要原因是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工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63 万元,下降34.31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5310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8.7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教育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8.75万元,完成预算 135.33万元的 95.1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23万元,完成预算102.54万元的 93.8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1.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6万元,增长1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6万元,下降5.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油费及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2万元,占25.26 %;公务接待费支出 96.23万元,占 74.7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2.52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2辆,幼儿园校车2辆,校车主要用于接送幼儿园学生下学校,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下学校及日常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2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学校(单位)教学交流、工作联系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84万元,比上年减少34.51万元,降低22.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万元(多数学校没有填写本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幼儿园校车2辆,主要用于幼儿园学生接送及应急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13946.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市一小教学楼等2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4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3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增加了二千优质学位,学生在环境优美的校园学习生活,提升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添置了许多教学设备,改善了办学条件,逐步向教育现代化迈进,社会给予高度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