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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19 00:00:00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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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概况(部门名称)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 南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设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是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是南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单位 是主管我市接待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接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监督执行;二、负责我市公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和来我市考察、学习接待等及外出活动的日程安排;三负责收集整理接待资料,指导属下部门的接待业务;四、做好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度总收入 5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2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9万元129万元,增长32.25 %。主要原因:为促进南雄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年增加招商项目经费129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我单位无事业收入。
4 .经营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我单位无经营收入。
5 .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度总支出519.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9.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接待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77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为促进南雄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增加招商项目活动经费。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32.25%;主要原因是为促进南雄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第二次调整预算时增加招商项目活动经费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9.2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9.23 万元,增长29.81%;主要原因是为促进南雄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第二次调整预算时增加招商项目活动经费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 519.23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雄市人民政府接待办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4 万元,完成预算334 万元的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34 万元,完成预算 334 万元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实际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 万元, 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 万元, 增长0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增加0 万元, 增长0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办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办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334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和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010 次,接待人数共9542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学习、招商引资活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2.16万元,降低67.08%。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接待办 2017年附件2-1: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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