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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21 00:00:00 来源:精细化工基地管理处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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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即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部门主要职责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是南雄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园区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内设党政办公室、招商服务室、基建室、企业发展室、融资服务室、统计信息室6个科室。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规划,行政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工作,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负责落户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或项目的用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包括用地位置与面积)的安排;负责产业转移工业园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协助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应急、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的管理与监督;完成南雄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总收入689.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539.88万元,减少96.22%,主要是根据园区开发规划,本年项目建设投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总支出689.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88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业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9.97万元,下降33.27%,主要原因是根据园区开发规划,本年项目建设投入较上年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6万元,主要是在职女员工生育保险补贴。

4、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度日常运转经费。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4.99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6、住房保障支出16.4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8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9.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70.43万元,下降75.03%,主要是根据园区开发规划,本年项目建设投入减少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总支出68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9.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70.43万元,下降75.03%,主要是根据园区开发规划,本年项目建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投入较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88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业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9.97万元,下降33.27%,主要原因是根据园区开发规划,本年项目建设投入较上年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6万元,主要是在职女员工生育保险补贴。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度日常运转经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4.99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支出16.4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完成预算9.79万元的99.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3.84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5.95万元的99.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4万元,占39.2%;公务接待费支出 5.94万元,占60.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84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园区招商引资日常业务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46次,接待人数共1202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以及外来商客投资考察。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万元,比上年增加4.4万元,增加12.57%。主要原因是根据园区开发工作需要,本年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资产原值16万元,主要是用于园区招商引资日常业务工作。房屋总面积14104平方米,资产原值为2940.31万元。有其他固定资产原值7317.96万元。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0274.2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部门组织对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478.7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圆满完成园区服务及基础设施的年度任务;二是确保园区及周边环境可持续发展。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经费项目是本年度重点项目。本着提高污水处理成效,提升园区整体环境质量的绩效目标,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圆满完成园区企业全年排出污水处理,使其达标后排放;二是确保园区及周边环境可持续发展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圆满完成园区企业全年排出污水处理,使其达标后排放;二是确保园区及周边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17年度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