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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经济和信息化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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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南雄市  经信局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南雄市 2016 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 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接待、保密、督办、政务公开、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信访维稳、纪检监察和党群等工作。2.民营经济发展股(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管理、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 3.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企业有关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4.科技能源股。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等工作;依法审核煤、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办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5.信息管理股(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协调市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等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负责统筹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统筹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6.科技业务股。研究提出科技发展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协调攻关。负责本市科技成果鉴定和督促检查科研计划的实施。组织科技成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新产品开发等。承担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7.知识产权股。拟订本市专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专利及专利中介机构工作,编制专利执法的规划、计划;负责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打假”工作。负责涉外专利案件的处理、行政复议,为有关部门或当事人,对涉外专利的案件提供咨询、鉴定意见或技术判定。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及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立;指导知识产权社团工作;负责草拟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规章制度。  8.地震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组织和管理本市地震观察站的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承担地震发后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公机构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点计划。承担上级地震办(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事项。9.大数据管理股。 拟订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推动形成全社会大数据形成机制的建立和开发应用;承担企业情况综合工作,负责企业数据收集和存储。
 
)部门主要 职责
经济和信息化 局是主管 经济、信息化、科技 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 职责 推动我市经济、信息化、科技、电商等事业的稳定发展。
第二部分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度总收入 6100.4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100.4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6100.45 万元,比 年决算数增加 4720.09 万元,增长 342.96%  %。主要原因 2016年度有几笔千万级别的项目,项目金额较大。
2. 本年度无 上级补助收入
3. 本年度无 事业收入
4. 本年度无 经营收入
5. 本年度 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度总支出 6100.4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100.4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51.61 万元,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 ,比 年决算数 增加 177.15 万元, 增加 101.54 % 。主要原因是此类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2. 科学技术 支出 1053.64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科学技术支出费用粤财工【2016】37号、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韶财工【2016】109号)技改资金、韶财工【2016】37号、韶财工【2016】56号等科技项目 ,比 年决算数 增加 1043.64万元 ,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科技支出项目金额较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社保等人员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65.27万元,增加47.0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39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1139.45万元,主要用于节能项目支出(韶财工【2016】88号节能减排补贴;粤财工【2014】241、481号第一、二批电机能效补贴),比上年度增加1043.34万元,原因是节能项目数量增加,金额较大。
6.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用于归还企业土地订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5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络试点工作专项资金,比上年度增加651.5万元,增加3.6倍,原因是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支出金额较大。
8.商业和服务业支出915.9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915.9万元,原因是电商项目金额较大。
9.住房保障支出22.53万元,比去年增加11.44万元,原因为人员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随之增长。
10.其他支出6万元。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6100.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300.45 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00 万元, 与年初预算 持平。
(二)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南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100.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00.45  万元, 与年初预算 持平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00 万元, 与年初预算 持平。
2.  分功能科目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51.61 万元,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 ,比 年决算数 增加 177.15 万元, 增加 101.54 % 。主要原因是此类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2. 科学技术 支出 1053.64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科学技术支出费用粤财工【2016】37号、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韶财工【2016】109号)技改资金、韶财工【2016】37号、韶财工【2016】56号等科技项目 ,比 年决算数 增加 1043.64万元 ,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科技支出项目金额较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社保等人员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65.27万元,增加47.0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39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1139.45万元,主要用于节能项目支出(韶财工【2016】88号节能减排补贴;粤财工【2014】241、481号第一、二批电机能效补贴),比上年度增加1043.34万元,原因是节能项目数量增加,金额较大。
6.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用于归还企业土地订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5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络试点工作专项资金,比上年度增加651.5万元,增加3.6倍,原因是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支出金额较大。
8.商业和服务业支出915.9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915.9万元,原因是电商项目金额较大。
9.住房保障支出22.53万元,比去年增加11.44万元,原因为人员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随之增长。
10.其他支出6万元。
2016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7.03 万元,完成预算 12 万元的 58.58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62 万元 ,完成预算 6万元的93.6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41 万元,完成预算 6 万元的 23.5  %。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年相比, 2016 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年减少 8.19 万元,下降(增长) 53.81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  万元, 下降(增长)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 0.35 万元, 下降 5.8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4.81  万元, 下降(增长) 77.3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62 万元,占 79.94  %;公务接待费支出 1.41 万元,占 20.06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6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 2015 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5.62 万元, 2015 本部门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主要用于 外出办事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41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2016 年, 本部门 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 发生国内接待 43批 次,接待人数共人 426人 。主要包括 招待韶关经信局领导、科技局领导、无线电站领导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5.11 万元,比 增加 13.65 万元, 增加 22.21% 。主要原因科技局并入了我局,增加了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局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2 个,二级项目 5 个,共涉及资金 5499.14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
组织对“ 电子商务进农村 ”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499.14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经信局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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