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雄市财政局雄财行便[2017]3号《关于抓紧报送2017年第一季度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有关材料的通知》和(粤财行[2013]522号)的文件要求,我社对2017年第二季度发生的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情况进行自查,现将2017年第二季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会议费,2017年会议费预算为1万元,第一季度实际支出0万元,去年同期为0万元,同期对比不增不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为4万元,第二季度实际支出0.51万元,去年同期为0.79万元,同期对比下降0.28万元,下降35.44%。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为3万元,第二季度实际支出1.32万元,去年同期为1.38万元,同期对比下降0.06万元,下降4.34%。
4、因公出国(境)费用我社无预算无支出。
根据自查结果,我社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如下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有关规定以及提高本社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接待标准。
五是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
六是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