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南雄市公安局内设机构14个,派出所23个,看守所、拘留所各1个,均为副科级建制。
南雄市公安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布置全市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参与一切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管理全市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市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工作;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依法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工作;管理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南雄市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394名,局领导编制7名,执法勤务机构人员编制183名,综合管理机构人员编制24名,监管场所人员编制22名,基层派出所人员编制158名。2016年底,我局实有民警379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如实反映南雄市公安局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经济核算。
(四)南雄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79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52.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4.7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14.0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8111.58万元,为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6010.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7.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61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2101.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主要是上级财政对拘留所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和上级财政划拨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等各项专款,本级财政投入国土局路口红绿灯建设、黎灿小学路口红绿灯升级改造、电子警察监控设施升级改造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40.5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2%,增减的原因是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从制度上对全局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接待上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和控制接待标准,对机关用车实行定点加油,统一保险、统一报废、单车核算,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派车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车辆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有效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1.我局多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3.62万元,主要包括:(1)当年我局使用公安转移装备费购置囚车1台19.3万元、防暴车1台37.5万元 ,装备车辆的投入使用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安机关处置、发现、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防范能力,提高保护人民群众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2)公务车保有量1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6.82万元,平均每辆1.8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97万元,主要是用于专题工作餐费、往来业务单位工作经验交流接待支出等。
附件:2016年度南雄市公安局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