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广东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在
2018
年10月按有关程序委托
广东省东莞市信衡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全安水厂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时间段的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
根据审计结论报告,现将
全安水厂
供水定价成本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全安水厂供水定价成本为:1.57元/吨(具体详见附件);
二、本公告在南雄市人民政府网、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网、
南雄市浈江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
(纸质)、全安水厂收费处(纸质)、全安镇政府(
纸质)
等处公示。如对以上成本有异议的,请在2019年2月20日前来电、来函(电子邮件)、来人向我局反馈(联系人:张实、联系电话:0751-6976182、手机号码:13827923784、电子邮箱:nxsfgj@163.com)。
三、公示期满后,将依程序按公示定价成本安排调整供水价格。
附件:《南雄市浈江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全安水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0日
南雄市浈江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全安水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xls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0日
南雄市浈江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全安水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