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广东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在
2018
年10月按有关程序委托
广东省东莞市君诚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对
市星翔供水有限公司
2016
年5月开始动工扩建日产五万吨新水厂至2018年7月竣工新增成本进行了监审。根据审计结论报告,现将
市星翔供水有限公司
扩建日产五万吨新水厂新增定价成本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市星翔供水有限公司新增
供水定价成本为:0.50元/吨(具体详见附件);
二、本公告在南雄市人民政府网、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网、市水务局(纸质)、
市星翔供水有限公司收费点(纸质)
等处公示。如对以上成本有异议的,请在2019年2月20日前来电、来函(电子邮件)、来人向我局反馈(联系人:张实、联系电话:0751-6976182、手机号码:13827923784、电子邮箱:nxsfgj@163.com)。
三、公示期满后,将依程序按公示定价成本安排调整供水价格。
附件:《南雄市
星翔供水有限公司
扩建日产五万吨新水厂
新增
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0日
南雄市星翔供水有限公司扩建日产五万吨新水厂新增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