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在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6月《关于公布广东省全国性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和韶关市发展改革局2019年7月《关于公布韶关市全国性和省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整理编制了《南雄市2019年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收费)》和《南雄市2019年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收费)》(以下简称《两个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个目录清单》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
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和执收单位等信息,其中停征和免征的收费项目在备注栏目给予注明。
二、停止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及综合年审后,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单位情况、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及官方网站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管理主管部门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凡未列入《两个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
企业和个人对清单以外的收费项目有权拒绝缴纳。
四、
《两个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关于公布南雄市2018年国家和省定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雄发改价格〔2018〕7号)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南雄市2019年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收费)》
2.
《南雄市2019年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收费)》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
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印发
雄发改价格(2019)3号附件1.xls
雄发改价格(2019)3号附件2.xls
雄发改价格(2019)3号附件1.xls
雄发改价格(2019)3号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