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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7 00:00:00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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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 下属两个事业单位(重点办、价格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投资管理股、社会发展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物价检查所、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股、价调基金管理股8个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是主管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 、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 、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及政策的制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4 、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市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审批或审核上报各类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协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参与管理;组织国债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全市外债结构优化状况;审批或审核上报重大外资项目。
5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业化发展战略,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6 、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管理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的规划。
7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8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综合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9 、负责全市国防动员的组织协调和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配合军队组织国民经济动员演练;制定重点战略物资的储备和调用计划,申报办理经济动员项目。
10 、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和审查招标初步方案等,并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11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调控,负责价格调控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12 、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组织价格听证会,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管理工作,管理社团收费,管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
13 、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价格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危机管理工作。
14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指导价格认证和价格协会工作。
15 、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研究起草粮食管理法规;负责军粮供应管理。
 16 、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含重点办)2017年年度总收入461.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61.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52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预算调整,三是经费减少。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无上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无事业收入。
4 .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无经营收入。
5 .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含重点办)2017年度总支出415.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15.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1.9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事务,用于维护单位正常运行开支。其中项目支出共87.01万元,项目有: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特色小镇经费20万元;物价管理经费5万元;农产品调查补助资金2.01万元;重点办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减开支,支出减少。
2. 教育(类)支出0万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教育类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3万元,主要支出有社会保障类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5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大。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万元,主要支出用于职工医疗及计划生育方面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4 万元,增长32.6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计划生育开支增加。
5. 住房保障支出16.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职工关于住房保障方面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3.76%,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增大。
6. 其他支出1.89万元,主要支出有,项目支出价格监测信息采集1.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3.41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压减,其他支出大幅度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含重点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97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含重点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87万元,增长2.94 %;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 发展与改革事务321.95 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事务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6.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物价价格监测信息采集1.89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含重点办)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5万元,完成预算14.45万元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6.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预算8.25万元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持平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与预算数持平。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占42.9%;公务接待费支出8.25万元,占57.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6.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 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及维护
3. 公务接待费支出8.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开支。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53次,接待人数共2101人。主要包括 学习交流、接待上级等有关部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44万元,比上年减少22.11万元,降低17.61%。主要原因是:压缩运行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用于日常公务办事、出差),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价格监督执法工作;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物价专项、重点办项目前期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广东省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工【 2016 452 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广东省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价格【 2017 240 号)及《关于要求审定我市 2017 年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的函》(韶发改价格函【 2017 13 号)文件精神,南雄市调查的品种为早、晚稻、烤烟 9 户,补贴资金为 10800 元;烤烟 6 户,补贴资金为 6000 元;种植意向调查 9 户、存售粮情况调查 9 户、农资购买情况调查 9 户,补贴资金为 2700 元;南雄市发改局(直报、成本预测、烤烟、早、晚稻),补贴资金为 600 元;合计 20100 元。
    自评情况: 一是能够充分认识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使用的意义;二是切实规范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保证农调户误工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发放;四是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完成了全年预期目标,执行率和全年完成值均达到 100% 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1:部门决算公开(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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