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财政局预算组成单位共23个,分别是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18个乡镇财政所。
主要职能是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以及组织财政收入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财政干部职工:财政局40人、国库支付中心14人、政府采购办5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6人、投资评审中心5人、财政数据中心3人、财政所4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的征收任务和省“八项”支出考核支出任务以及民生财政落实保障等目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227.52万元,比上年增加713.11万元,增幅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系统网格改造项目、金财网等项目建设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7.5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227.52万元,比上年增加713.11万元,增幅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系统网格改造项目、金财网等项目建设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227.5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614.0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2%,比上年增加119.63万元,增幅8%,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2.1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613.4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8%。与上年预算同比增加2967%,主要是建设项目增加。其中,村(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费125万元,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等级保护整改项目72.8万元,工资统发管理系统实施项目50万元,业务系统网格改造项目38.8万元,新会计制度改革涉及到的单位财务核算软件升级项目35万元,金财网项目30万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30万元,南雄市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年度运维服务费)17万元,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年度运维服务费)14.4万元,新会计制度改革涉及到的单位财务核算培训项目1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80.66万元,比上年增加65.22万元,增幅30.2%,原因一是近年来财政工作业务量大幅增加,干部职工经常加班加点,水电费、办公耗材使用量、差旅培训费等随之增多;二是我局办公大楼搬迁使用已十年,电梯、办公设备老化严重,更新维护费用增多;三是新增多个外单位在我局办公大楼办公,水电等费用暂由我局负担。其中办公费56万元、印刷费5.7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3万元、维修(护)费23.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2万元、电费36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7万元,增幅21.2%,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7万元,增加33.3%,原因是新的财政工作业务不断增加,南雄财政工作又较有特色,来我局学习交流的人员较多,同时,按韶关市局工作安排,2018年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本局将承担全韶关市财政系统《金融与债务管理》等两个专题的学习交流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75万元,减幅25%,其中:货物类采购25万元,服务类采购2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总额)6458.08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房屋4752.86万元,与上年持平。通用类资产1502.91万元,增加53.15万元,主要是建设大数据平台19.35万元,购买复印机27万元。家具用具202.31万元,增加2.54万元,主要是购买了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具。
八、预算绩效情况。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为0,支出为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