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2个,分别是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南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房屋拆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道燃气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城市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市政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四)负责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园林设施的维护和改造,负责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审核及竣工验收,参与“园林式”单位的评审。
(五)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占用和开挖城市道路、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以及城区机动车辆冲洗和入城车辆等管理。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监察及查处;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
(七)拟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重点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八)负责市区城市管道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管道燃气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管市区管道燃气安全。
(九)负责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日常管理活动。
(十)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活动。
(十一)负责城管领域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干部职工18人,其中南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3人,退休人员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监察及查处;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占用和开挖城市道路、建筑垃圾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日常管理活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2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9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2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22.93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87.6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5.2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5.8%,其中:征补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项目6.6万元,陵园路过渡期房租款项目28.6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4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2017年城管局预算公开表格(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