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关于广东精准人防备件有限公司乐昌精准人防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复函(韶环乐审〔2021〕29号)

时间:2022-01-14 17:01:50 来源:环境保护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广东精准人防备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乐昌市精准人防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乐昌市六公里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园东路17号。项目总投资550万,其中环保投资50万,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安装摆放、办公室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年产人防门配件10000t,年产锡铋件60t。人防备件生产工艺为机加工→喷漆→入库→切割→焊接→机加工→喷漆→入库。锡铋线生产工艺为配料→熔化除渣→浇铸→挤压成型→拉丝→检验。

  二、经审核,原则同意《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该企业年产VOCs0.1865t/a,根据广东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规定,无需申请VOCs总量。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各类污染防治措施,请你公司在投入生产前必须自行网上申报国家排污许可登记,确保依法持证排污。

  三、请你公司依法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在投产后三个月之内严格根据生态环境部所颁布实施的自主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完成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环保信息。同时,必须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我局备案。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