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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昌市恒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复函

时间:2020-12-01 16:07:36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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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环审〔2020〕29号

乐昌市恒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乐昌市恒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乐昌市长来镇长乐公路原长来水泥厂一楼27号商铺,总占地面积约920m2,项目所在地理坐标为(N25.093746°,E113.380508°)。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保养、汽车清洗,预计年维修、保养汽车500辆,汽车清洗300辆。

  二、经审核,原则同意《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各类污染防治措施,请你公司在投入生产前必须自行网上申报国家排污许可证,确保依法持证排污。

  三、请你公司依法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在投产后三个月之内严格根据生态环境部所颁布实施的自主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完成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环保信息。同时,必须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我局备案。

 

 

  2020年11月25日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