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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安监局2016年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7-07-24 00:00:00 来源:安监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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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安监局根据乐机编委〔2005〕28号文件于2005年9月成立,是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我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局设机构现有:办公室、监督管理一股、监督管理二股、安全生产应急求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共六个股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安监局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韶、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镇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安监局2016年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2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4人(公务员12人,工勤2人),退休公务员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量质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严肃事故处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趋于好转,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市安监局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乐昌市安监局2016年决算总收入310.5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收入134.37万元,占总收入的43.26%;离退休人员经费3.78万元,占总收入的1.22%;其他乡镇、企业安全职员经费128.32万元,占总收入的41.31%;医疗卫生拨款收入4.12万元,占总收入的1.3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12.88%。
三、支出决算说明
乐昌市安监局2016年决算总支出310.5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134.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26%;离退休人员经费3.78万元,占总支出的1.22%;镇级和工业园区专职安全职员经费128.32万元,占总支出的41.31%;医疗卫生拨款支出4.12万元,占总支出的1.3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12.88%。
财政拨款支出中,工资福利(含专职安全员)支出21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3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说明
(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共10.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2016年公务车持有量四辆(含年中处置一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过桥过路费、油费及车辆维修开支,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5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19%,主要用于全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省韶多次对我市开展该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省、韶关安监局到我市督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与各县(市、区)安监局以及我市镇级安监站交流、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工作发生的支出,2016年招待人次为718人,招待批次全年为83次。
(二)会议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12.36%,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宣讲活动及招聘安全员有关会议支出。
 
 
 
 
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4:乐昌市安监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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