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商务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商务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1-31 00:00:00 来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100%;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根据《中共乐昌市委、乐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发〔2014〕9号),设立乐昌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下属乐昌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市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外资管理股、贸易发展股、投资促进股、口岸管理股、商贸流通股。
主要职能是: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二是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三是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四是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五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务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六是制定并组织流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七是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八是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九是拟订本市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计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市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十是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十一是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十二是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管理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十三是拟订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粤港、粤澳及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十四是负责口岸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十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的相关工作。十六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下属乐昌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2017年末商务局实有人数为33人,其中职行政人员14人、工勤编2人、事业编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乐昌市商务局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完成上级商务部门布置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1、招商引资:按照“双百”要求,以“三整三化三服务”为抓手,力促招商引资新突破。2018年我市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数预计为30个,合同投资总额突破30亿元,新签约项目动工率60%以上。
2、商贸指标:2018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74.47亿元,同比增长10%;批发零售贸易业增加值预计为12亿元,同比增长7.5%;预计新增限上商贸企业5-7家。
3、利用外资:2018年,我市合同外资转实际利用外资转化率达5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预计完成480万美元。
4、外贸进出口:2018年,我市外贸进出口总值预计为1800万美元;服务外包实现零突破。
围绕上述任务指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优化招商队伍。一方面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将优秀的年青干部充实到招商队伍。另一方面加强招商干部培训,打造专业化招商队伍。
二是用好招商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乐昌市招商项目资源库、外出乡贤信息资源库,全面统筹整合乐昌的招商资源。同时,积极对接东莞大朗的项目资源优势,助推乐昌更好地承接东莞大朗以及整个珠三角的资源外溢。以“凝聚乡情,整合资源,互促共赢,回报家乡”为契合点,积极主动走访珠三地区商会、协会,引导更多外出乡贤、企业家回乡投资置业。
三是强化招商宣传。充分利用乐昌招商网、招商微站、招商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多渠道对外宣传乐昌优势、招商政策以及招商动态,充分运用形式多样的推介方式,强化与广大客商的沟通交流。同时,结合各种重大节会活动,积极开展招商推介和集中签约活动,形成“每月都有新活动、新亮点,每月都有新项目集体签约”的良好宣传氛围,进一步扩大招商宣传影响力。
四是提升招商效益。对原来的招商政策进行优化和创新提升,特别是要研究下一步招商引资项目在纳税强度、土地价格和项目管理等方面规定。围绕机械制造、新材料和、食品健康等产业,全面及时收集招商线索,重点瞄准珠三角地区有产业转移需求的大项目、大企业,加强拜访和推介,力争招大引强。同时,完善乐昌市项目引进评估机制及区域性总部经济奖励办法,争取更多优质项目落户乐昌。
五是加快项目落地建设。一是深化“大朗效率+乐昌服务”品牌建设,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服务员、一跟到底“四个一”工作制度,落实招商项目进度“每日一汇报、每周一台账、每月一督查”等各项项目落地推进机制,为项目落地扫清障碍,倒逼项目进度,力促在建项目尽快投产增效。二是搭建“产、学、研”平台,加强产业规划,邀请专业团队对产业进行全方位规划。
2、商贸工作
一是用发展新理念促商贸企业转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发展新理念做好商贸流通工作,加强“互联网+”宣传,引导传统商贸企业改变传统守旧的营销方式,拓展新的销售渠道,进一步加快我市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促进我市商贸企业迎合时代和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销售额。
二是继续引导商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节假日,积极筹办各种节庆活动,在顺易华庭商业街区、品牌专卖店、超市、河堤广场等地方,组织商家开展打折促销、有奖促销、发放消费券等活动;鼓励企业利用换季商机,开展统一的促销让利和下乡活动,促进节假日消费;联合市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等部门,扩大文体休闲服务和旅游消费等。
三是继续做好现有限上企业的统计工作,加大力度培育企业上限。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限上商贸企业上报的社销零数据做到应统尽统。同时,督促现有的限上企业,全面真实地向统计局报送相关数据,杜绝企业瞒报、漏报行为;对接近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同时,加大对乡镇培训限上企业的指导,加强乡镇对辖区内准限上商贸企业的培育力度,尤其是对我市目前较薄弱的零售企业的限上培育。
3、利用外资工作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争引进优质的生产型外资项目;二是梳理合同外资库存,为外资企业进资提供必要的、优质的服务。三是协调解决企业在进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四是加强对辖区内现有优质外资企业指导,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其增资扩产,协助其做大做强,鼓励现有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向精深加工和高端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4、外贸进出口工作
一是加大企业服务力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做好我市出口大户的服务工作,加快乐昌市泰邦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进度,稳步提升企业产能。继续做好外贸进出口企业的服务工作,重点跟进韶关南方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乐昌市大澎皮具有限公司和韶关欧亚特电子有限公司的外贸数据,力争三间公司在韶关海关办理外贸业务。打造成为我市外贸经济新增长点。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调动外贸企业积极性。加大宣传鼓励出口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展会,开拓进出口业务。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好相关政策,扩大外贸出口规模。在参加国内外展会、政策咨询、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多支持。
(四)乐昌市商务局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0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5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50.88万元,增幅14.23%,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增调,住房维修基金增调,增加基本收入支出预算17.88万元,项目增加电子商务专项经费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经费,项目经费增加3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0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08.52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75.5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7.44%,比上年增加17.88万元,增幅6.94%,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增调,住房维修基金调增,所以相比2017年预算统发工资(行政工资)增加17.18万元, 月均奖(行政人员)增加1.16万元, 节日补贴(行政)减少0.8万元,住房维修基金增加10.21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93万,口岸管理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减少0.37万元,增加事业退休节日补贴0.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统发工资减少6.62万元 ,事业离退休统发工资增加0.5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减少3.18万元,增加事业单位医疗1.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0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3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2.56,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33%,原因是增加电子商务专项经费3万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经费30万元。其中:招商办招商经费100万,主要用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各类招商宣传、招商活动、招商项目考察等活动和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支出;该项目有利于我市完善投资环境、优化区域经济资源配置、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该项目与上年预算持平。电子商务专项经费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电子商务工作中的电培训、电商企业参展、策划活动、调研考察学习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该项目有利于传统商贸企业“触电”,提高社销零水平,引导和发展农产品线上销售,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2017年预算无该项目;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经费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对建设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的投资者和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的我市电商或电商配套企业给予补帮助;该项目有利于我市电子商务企业的孵化和培育,并产生集聚效应,拓展全市电商氛围,引导全市电子商务企业健康良好发展;2017年预算无该项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单位目前无增加公务用车。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7.98万元,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28万元、差旅费1.5万元、手续费0.1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45万元、电费0.7万元、日常维修费0.22万元、工会经费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无。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完成上级商务部门布置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预算年度各项经费能够合理、规范、节约的支出等多项工作,实施3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2017年末固定资产为135424.24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价值450600元;其他固定资产672658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收入0元,支出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2018年度乐昌市商务局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