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8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6.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与上年减少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12.8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印发了《乐昌市水利系统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乐水[2019]16号)》,公务接待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执行,本年公务接待预算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