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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4-21 00:00:00 来源:水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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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2017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水务局本部、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东洛水库管理处、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局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引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8)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9)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1)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21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编18 人,退休39人。
  2、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共有参公事业编制12 人。实有在编9人,退休人数4人。
3、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编6人。
4、乐昌市东洛水库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25人。实有在编1人。
5、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共有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编8人,退休人数9人。
6、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编3人,退休人数3人。
7、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37人。实有在编46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8、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53人。实有在编48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9、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15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0、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8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1、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0人,退休人员0人。
12、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有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0人,退休人员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十三五”年度规划计划编报工作;四是做好乐昌市水土保持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五是进一步抓好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六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七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713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8.04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713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7138.04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656.92万元,占9.20%。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25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0万元。
(二)项目支出6481.12万元,占90.78%。主要项目如下:
1、乐昌市小水电技改扶持资金300.00万元;2、乐昌市2017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4961.20万元;3、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人员补助经费234.00万元;4、水管单位维修养护经费47.48万元;5、防汛经费47.09万元;6、水库移民粮差补助资金50.00万元;7、梅花镇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养护费4.92万元;8、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34.49万元;9、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801.9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8.00%。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23.0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
 
 
  第二部分  2017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表(点击附件)
  
 
乐昌市水务局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2017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水务局本部、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东洛水库管理处、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局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引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8)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9)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1)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21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编18 人,退休39人。
  2、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共有参公事业编制12 人。实有在编9人,退休人数4人。
3、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编6人。
4、乐昌市东洛水库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25人。实有在编1人。
5、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共有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编8人,退休人数9人。
6、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编3人,退休人数3人。
7、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37人。实有在编46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8、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53人。实有在编48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9、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15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0、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8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1、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0人,退休人员0人。
12、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有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0人,退休人员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十三五”年度规划计划编报工作;四是做好乐昌市水土保持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五是进一步抓好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六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七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713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8.04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713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7138.04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656.92万元,占9.20%。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25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0万元。
(二)项目支出6481.12万元,占90.78%。主要项目如下:
1、乐昌市小水电技改扶持资金300.00万元;2、乐昌市2017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4961.20万元;3、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人员补助经费234.00万元;4、水管单位维修养护经费47.48万元;5、防汛经费47.09万元;6、水库移民粮差补助资金50.00万元;7、梅花镇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养护费4.92万元;8、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34.49万元;9、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801.9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8.00%。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23.0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
 
 
  第二部分  2017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表(点击附件)
  
 
乐昌市水务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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