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水务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水务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2-08 00:00:00 来源:水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水务局本部、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东洛水库管理处、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局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引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8)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9)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1)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22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编19 人,退休35人。

2、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共有参公事业编制14人。实有在编9人,退休人数4人。

3、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编6人。

4、乐昌市东洛水库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19人。实有在编2人。

5、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共有事业编制19人。实有在编6人,退休人数9人。

6、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7人。实有在编3人,退休人数3人。

7、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37人。实有在编39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8、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53人。实有在编45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9、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13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0、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7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1、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0人,退休人员0人。

12、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有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0人,退休人员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包括做好张滩闸坝重建工程、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标准化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年度规划计划编报工作;四是做好乐昌市水土保持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五是进一步抓好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以及河长制建设工作;六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七是做好党建工作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八是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本次预算公开为水务局本级预算及下属11个事业单位的汇总预算,其中:

1、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以上4个单位非独立核算单位,预算与水务局本级预算汇总编制。

2、乐昌市乐昌市东洛水库工程管理处、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共3个单位为财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由水务局本级汇总编制。

3、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共4个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部分人员经费和灌区维护经费,上述两项支出与水务局本级预算汇总编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 19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0万元。比上年减少5352.96万元,减幅为75%,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水库移民等水利建设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178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751.2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9%,比上年增加94.31万元,增幅14.3%,原因是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调增,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94.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且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列入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6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将公务员公务用车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导致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对个人及家庭生活的补助287.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6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退休职工人数减少,导致退休费等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1163.8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1%,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5317.28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水库移民等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其中:1、三防业务经费项目支出32.09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我市水库动态监管系统运行与维护、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设备运行与维护、三防办仓库管理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三防值班补助项目支出1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三防办值班人员值班补助,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抢险物资采购及三防物资仓库修整项目支出10万元,该项资金为三防办用于采购紧急抢险物资及仓库物资修整,确保我市防汛、防冰冻及抗旱物资采购资金需求,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4、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体制改革)项目支出234万元,该项资金为拨付给水利系统下属四个二类事业单位(廊北灌区、龙山水库、金鸡水库、机电排灌管理总站)的人员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5、水库移民粮差补助项目5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解决水库移民因粮食差价带来的生活方面的暂时困难,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6、农田水利冬修管理人员配套经费支出15万元,该项资金为小型水库管理人员补助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发放,旨在提高小型水库管理人员的生活水平,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7、全面推行河长制编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河湖名录编制、标绘上图、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保障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为保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新设立乐昌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故增加了此项工作经费。

8、市区防洪堤维修养护经费支出7.48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我市市区防洪堤的维修养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9、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小型集中供水部分)项目支出县级配套资金7.63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小型集中供水部分工程。该项工程县级配套资金共安排资金95.667万元,其中2016年已安排53.7万元,2017年已安排34.487万元,2018年需安排7.63万元。

10、非税征收经费支出43.2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补助经费,保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正常开展,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0.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与上年相比增加90万,故非税征收经费支出增加。

11、灌区维护经费支出共40万元,该项资金为拨付给下属四个事业单位(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的专项经费,用于灌区的维修养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2、2018年水利系统党委党建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水利系统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乐委办发电[2017]28号文规定设立水利系统党委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党委党建工作经费按照每年5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13、小水电技改扶持项目支出300万元,该项资金为退还给水电站因增值税税率调整而多缴纳的城市建设附加等税费,旨在减轻企业税负,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4、2018年乐昌峡垃圾清运工程项目支出1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乐昌峡垃圾清运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实施,本年结余上级专项资金,因上级专项资金有限,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用于该项目工程。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2.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3.58%,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8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2.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俭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力争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7万元,包括办公费4.65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差旅费10.5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4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88万元、电费6.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6万元、其他费用4.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政府采购预算

本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张滩闸坝重建工程、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017年任务)、村村通自来水(标准化自来水厂)建设工程、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程(50宗)、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5项工程建设任务,进一步推进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水务局本级固定资产合计532.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购置了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

其中:

1、房屋及建筑物310.9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8.4%、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专用设备214.5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40.3%、与上年相比增加2.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购置了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

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9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3%,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产经营,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均为0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第二部分  2018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表(点击附件)

乐昌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xls 

 

 

 

                                                                          乐昌市水务局
                                                                             
201826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