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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20年第四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时间:2021-02-17 09:21:18 来源:审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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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以及《乐昌市审计局对乐昌市2020年下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通知》(乐审通[2020] 12号)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对乐昌市2020年第四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和“乐昌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乐昌市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专题和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审计期间,重点检查了乐昌市林业局2020年下半年5个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2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业务资料,查看了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研中心、乐昌市香芋产业园加工物流核心区、润粮农场香芋三产融合区三大项目基地和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的誉马庄园岭南落叶水果全产业链构建项目、百臻岭南落叶水果提质增效产业升级建设项目两大项目现场。审计过程中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进展顺利。乐昌市财政局、市政数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对其提供的与审计调查相关的会计资料、业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乐昌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各项政策措施,乐昌市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截至2020年11月30日,在落实国家和省行政审批制度工作中,涉及乐昌市1个事项已取消、1个事项已承接;新增事项5个事项已承接并在网站发布;承接省委托事项1个事项已承接并在网站发布。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2020年纳入我市市级目录的许可事项涉及28个部门共244项(主项)。市统筹的第一、第二批、第三批政务服务事项共1275项,其中我市认领发布1180项。

  2020年下半年,乐昌市林业局5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共受理并办结977宗。其中:“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受理并办结2宗;“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受理并办结781宗;“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受理并办结193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受理并办结1宗。“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由县级林业部门负责收集申请资料后上报地市级相关部门审批。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情况

  1.产业园概况和申请筹备核查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决策部署,推动乐昌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乐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园长的乐昌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乐昌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园区建设具体工作,为加大产业园的运营力度,将乐昌市农科所改制为乐昌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履行产业园管理等有关工作职能。同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了<乐昌市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方面出台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聘请了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编制了《乐昌市香芋马蹄产业园总体规划》、《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等报告规划。截至2020年10月31日,乐昌市申报并经批准纳入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的有2个,分别是乐昌市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

  其中:乐昌市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为香芋、马蹄,范围涵盖乐昌长来、廊田、北乡、乐城等4个镇(街)21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含现代农业科研中心、乐昌市香芋产业园加工物流核心区、现代化香芋种植加工示范区建设等八大项目。

  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为黄金柰李、酿酒葡萄,建设内容包含:誉马庄园岭南落叶水果全产业链构建项目、百臻岭南落叶水果提质增效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等八大项目。

  乐昌市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均属于省重点园区,符合纳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范畴,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园区的用地需求,优先安排用地,预留了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其中: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已落实用地选址,选址未占用自然资源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已优先安排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并已完成乐昌市誉马庄园一期项目和乐昌市九峰镇绿峰合作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2.项目建设核查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乐昌市香芋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现代农业科研中心、乐昌市香芋产业园加工物流核心区、现代化香芋种植加工示范区建设等八大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建设。园区新增流转面积6,227.26亩,新增香芋马蹄种植面积达6,340亩,基本形成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种植基地,新增产能11412吨/年;生产、加工、物流等全产业链推进格局已经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的誉马庄园岭南落叶水果全产业链构建项目、百臻岭南落叶水果提质增效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等八大项目正在有序开展建设中。

  建设期间,产业园各实施主体能够定期向牵头实施主体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情况,牵头实施主体汇总后,能够定期向责任主体报送相关情况;乐昌市人民政府能够落实监管责任,对产业园开展督导检查,并依照绩效目标在实施期内的每一年度对香芋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组织自评。

  (三)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省下达乐昌市新增财政直达资金31,092.65万元,涉及36个项目,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5,299.65元、正常直达资金3,948.90万元、特殊直达资金11,844.10万元。支出31,092.65万元,支出率100%。

  (四)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1. 乐昌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7,465.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统筹涉农资金13,616.16万元,自筹资金8,849.74万元。各项资金已全部到位,使用进度100%,财政资金撬动比为1:5.5。

  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计划总投资22,9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1,985万元,县级统筹资金6,000万元。截至目前,乐昌市财政局已统筹乐昌市涉农资金2,990.23万元,占统筹资金6,000万的49.84%;企业自筹资金1,248.46万元,占企业自筹资金11,985万元的10.42%。

  2. 乐昌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财政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乐昌市累计收到广东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9,510.319797万元(含省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的存款利息10.319797万元)。其中:乐昌市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于2018年7月31日到位5,000万元,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于2020年6月30日到位4,500万。

  累计支出5,880.9598万元,支出率为61.84%。其中:乐昌市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010.319797万元,支出率为100%;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870.64万元,支出率为19.35%。

  收支对比结余3,720.76万元。其中:乐昌市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0元,乐昌市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3,720.76万元。

  3. 支出手续、支出范围合法合规性的审查

  经抽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收支凭证,各实施主体均能够按照《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要求,财政资金设立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支出内容合理,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完备。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乐昌市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行政审批制度工作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提高办事集约化水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决策部署,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推动乐昌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乐昌市香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于2018年7月成功申报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经过1年半时间,现已基本建设完毕,园区主导产业发展、三产融合发展、绿色发展、联农带农和技术支撑水平已初具成效(岭南落叶水果产业园正在建设中)。

  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问题

  (一)“放管服”专题方面

  1.个别审批事项网上申请材料与实际办理材料不一致

  乐昌市林业局“林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事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中《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与实际业务要求提供的申请资料——《产地检疫申请表》不一致。

  2. 部分业务办理手续不完善

  经检查发现乐昌市林业局提供的3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39宗业务资料存在《产地检疫合格证》、《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等均无相关人员签名及签发单位盖章的现象。

  上述1、2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

  (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题方面

  1.香芋产业园现代化香芋种植加工产业链项目存在4.8亩违法用地

  乐昌市农兴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为乐昌市香芋现代农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经乐昌市自然资源局确认,乐昌市农兴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位于长来镇金竹山村委会的现代化香芋种植加工产业链项目涉及违法用地卫片执法图斑,存在违法用地面积4.8亩。

  2.资金使用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牵头实施主体乐昌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4日与乐昌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乐昌市现代农业科研中心项目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1233.67万元,合同约定每月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实际完成量的80%支付。2019年4月28日、5月24日、6月27日、7月29日、8月29日按照工程进度百分之百申请工程款并支付,五次合计支付801.89万元。

  (2)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

  2019年12月29日乐昌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乐昌市宏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乐昌市现代农业服务员建设项目(一期)合同》,合同总价277.07万元,合同约定以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之后每月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实际完成量的80%支付,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工程总结算价款100%。同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于次日向其支付160.38万元,占合同总价57.88%,超出工程款约定预付比例的27.88个点。

  (3)未按合同约定先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全款

  乐昌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现代农业科研中心设计项目,于2019年1月3日与湖南省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广州分院签订《乐昌市现代农业科研中心项目设计合同》,主要负责乐昌市现代农业科研中心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合同总价20万元,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先支付合同总额的60%。2019年1月2日在合同签订前一天全额支付设计费20万元。

  上述(1)、(2)、(3)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乐昌市林业局应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要求,及时更新广东政务服务网相应事项的办事指南,并严格加强和完善相关资料的手续程序管理。

  (二)市农业农村局应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乐昌市现代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积极对接乐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于符合办理合法手续的用地,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建议现代农业科研中心加大无毒香芋马蹄种苗的宣传推广力度,降低无毒种苗单位成本,利于农民增收节支,提高种植收益。

  


乐昌市审计局

 2021年1月1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