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3日在乐昌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乐昌市审计局 邹晓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0年以来,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深挖增收潜力,财政收入稳步回升。全市多措并举开源节流,全面梳理盘活闲置资产、低效资源,积极推进土地出让、拆旧复垦、资产处置等收入项目,确保财政预算收入实现合理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63%,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长21.70%。
——统筹调度,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全市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等民生类支出达到34.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60%,其中,落实乐昌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58亿元,全年“六稳”“六保”支出完成13.09亿元。
——坚持稳健施策,助推经济复苏。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做好项目提前谋划、入库储备和申报工作,成功争取涉农资金4.15亿元、新增债券9.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31亿元,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1.32亿元。落实疫情防控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减税降费,全年为企业和群众减负达2.24亿元,较好地促进了乐昌经济社会的发展。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数字财政”建设,落实“先谋划事、再安排钱”理念,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实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6月底,对审计查出的92条问题,已整改到位86条,整改完成率93.48%;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制定和完善制度2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实施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四本预算”执行,地方政府债务及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账户和资金安全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乐昌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不断增强。2020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67亿元,总支出44.56亿元,年终结转3.1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35亿元,支出13.25亿元,年终结转9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3万元,总支出583万元,年终结余3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8亿元,支出4.5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预算管理不严
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未将15家有盈利的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分散,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滞后。13家国有企业分属7个部门和单位管理,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分散;市国资局未对31家国有企业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滞后。
三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不到位。市财政局未对全市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资金开展定期清理工作;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按规定制定本地区的项目库管理制度。
四是未按规定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五是财政专户暂付款未清理。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暂付款余额挂账时间均为8年以上,大部分为出借周转金。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8家执收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629.47万元。
3.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未建立本级预算单位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推进慢。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7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运用大数据手段采集全市财政数据、一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数据和相关业务数据,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筛出审计疑点并进行数据疑点核查。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乐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率低。16个预算单位22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财务管理不规范。27个预算单位会计账务系统与资产综合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原值存在差异,涉及金额1,597.37万元;4个预算单位三年以上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510.56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乐昌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保居民就业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市人社局“南粤家政”就业工程任务落实不到位。一是居家服务培训项目任务未达标;二是未开展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和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三是未开展家政服务网点进社区工作;四是未对家政服务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五是未将“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就业目标责任考核。
(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推动乐昌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乐昌农产品电商物流园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施工;广东誉马葡萄酒庄园实施的岭南落叶水果全产业链构建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施工。
2.资金管理不规范。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现代农业科研中心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2020年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稳岗保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市人社局未按要求建立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制度。
三、乡村振兴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2020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抽查了5个单位、3个部门和5个乡镇。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实现2020年底所有自然村无旱厕的目标。
2.污水处理项目未实现污水应收尽收。
3.部分新农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不规范。
4.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4个镇6个新农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
5.项目已投入使用未办理验收结算。5个新农村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2-3年,但仍未办理验收结算。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为加强民生项目和资金监督力度,重点开展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四好农村路”审计。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2019年至2020年6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积极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体系建设逐步健全、救助水平明显提高,有效发挥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兜底性、普惠性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民政局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应保尽保。3名无户籍无身份证困难群众未被纳入低保范围;3名困难群众未足额享受临时救助金,涉及金额0.45万元。
2.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收养程序不规范。市民政局未按照规定对3名孤儿开展收养家庭的评估程序,未出具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二)交通建设项目“四好农村路”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2016-2020年交通建设项目“四好农村路”进行审计,重点抽查5个项目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项目进程,荣获“四好农村路”国家示范县称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工程开挖山体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3个项目无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图设计批复;19个已完工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
2.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监理补充协议增加延期服务费依据不足,多计服务费0.8万元;2个项目施工合同未按规定设置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2020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合同条款履约不到位,总承包单位未提供履约担保和保险凭证。
五、绩效审计情况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实施债券资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情况审计。
(一)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债券资金的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36项存量债务未按规定完成置换;二是新增债券的安排、调整未按规定程序提请人大审批。
(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制定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市修复办未制定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和总体绩效目标任务,从而导致项目进度和项目绩效考核难以量化,不利于项目的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不规范。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总体推进慢,未按合同约定的2020年底完工;废砷矿区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查;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封山育林年限设定不符合封山育林技术规程规定。
3.信息未公开。市修复办试点工程项目资金安排未按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
六、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重点组织对市属国有企业、乡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乐昌市粮食购销公司能执行国家粮食储备相关政策,制定了公务接待、用车管理制度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房屋租金收入92.19万元未开具发票、未缴纳房产税13.23万元;二是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及接待事由;三是坐支现金直接用于公司日常开支;四是违规出借银行账户给乐昌峡绿色米业公司用于收取货款。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两江镇党委书记、镇长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江镇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林业信息软件及数据库系统管理不完善。两江镇使用的林业信息软件未及时付费升级更新,提供的图斑资料与现状不符,数据库与新版的图斑地籍号不衔接。
2.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两江镇未及时督促2名农户按期限补植更新造林。
3.医疗废物储存场所管理不规范。两江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点门未上锁。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2个乡镇、5个单位共9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建设项目推进慢
1.市住建管理局实施的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工程未按期完工。
2.两江镇实施的标准化自来水厂项目未按期完工。
(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市住建管理局实施的路域美化改造工程项目多计工程量,涉及金额1.72万元,5个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未办理结算,2个未办理竣工验收,2个工程项目验收手续不规范,无设计单位签名和盖章。
2.两江镇实施的标准化自来水厂工程无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未验收便投入使用。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
1.市住建管理局对公租房管理不到位。47户公租房管理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未及时收回公租房租金1.54万元。
2.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部分资产利用率低。
3.云岩镇政府存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管理系统不相符情况。
(四)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不规范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接待陪同人数超出规定,接待费支出未列明接待事由等。
2.差旅费管理不规范。部分出差住宿费存在超标准报账情况。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1.非税收入、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存在职工房改房溢价款收入3.83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收入3.05万元未上缴财政;以前年度专款余额58.48万元未上缴财政。
2.医保报销不规范。市人民医院部分限门诊使用的医疗项目在医保病人住院费用中报销。
3.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意识有待增强。财政收支管理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绩效管理仍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资金沉淀闲置等问题仍有发生,统筹财力思路不够开阔,未能有效统筹政府资产资源,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预算难以有效执行。
二是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执行力有待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单位在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时,主动性、前瞻性不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地见效、项目建设缓慢、保障不到位等情况。
三是制度机制不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不畅,一些部门对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意识不强,未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未能严格按规范的程序执行,影响实施效果。
审计建议:
(一)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财政预算监督。一是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的意识,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规范制度,盘活资产资源,实现资产资源价值化。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实时监测地方债务,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服务中央和省重大政策目标的实现。一是确保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政策研究、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底线思维。二是做好政策衔接和统筹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形成政策合力。三是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重点民生项目管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强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压实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援企稳岗、就业服务等政策落实,关注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巩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三是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力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作出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