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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昌市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8 16:30:5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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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8日在乐昌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乐昌市审计局局长 邹晓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审计全覆盖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精准扶贫脱贫及乡村振兴资金的审计力度,组织实施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平稳,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贯彻落实。2019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3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61%,同比增长10.67%,落实减税降费2,867万元,截至2020年3月末,乐昌市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减轻社会保险负担2,800万元。2019年争取新增债券28,600万元,较好地促进了乐昌经济社会的发展。

    ——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进一步提高,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4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16%,同比增长18.36%。全市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支出达到346,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9%,民生事业进一步改善。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通过构建政府主导、人大监督、审计机关跟踪督促、纪委监委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体系,审计部门建立整改制度、台账,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逐项逐条跟踪督促,被审计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效显著。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财政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等。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较好地服务乐昌经济社会发展。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四本预算”收支预算管理编制,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情况等,延伸了20个部门单位。根据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5,098万元,总支出440,444万元,年终结转24,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6,955万元,总支出45,035万元,年终结转1,9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92万元,总支出592万元,年终无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1,849万元,总支出59,43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2,411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精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数比年初预算数调增74.98%,总支出调整数比年初预算数调增61.07%,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影响,预算调整的数额较大、项目较多。

    2.预算调整不及时。预算调整报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批不及时,调整在前,审批在后。2019年全年预算调整项目集中在年末一次性进行调整。

    3. 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2019年年初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0.40%安排预备费,未按预算法规定的1%至3%设置预备费。

    4.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低。抽查第二批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资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南粤古驿道建设资金,截至2020年3月底支出率分别为13.58%、14.45%、33.66%,专项资金使用率低。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首次组织对乐昌市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0个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计划备案时间,有18个单位24个项目。二是采购单位未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有2个单位2个项目。

    2.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点抽查2个单位,一是存在支付劳务费未经班子会议讨论;二是存在支付村公路工程款,班子会议讨论日期比合同签订日期迟29天。

    3.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存在职工房改房转让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烟叶承包费及存款利息未上缴国库。

    4.“三公经费”等报销手续不完善。重点抽查2个单位,存在接待餐费无接待清单、接待函;会议费报销手续无会议签到表;差旅费支出报销无出差事前审批单及培训通知;购买办公用品无清单。

    5.固定资产账实不符。4个单位固定资产会计账与卡片账余额不相符。

    6.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存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达到2019年底完成支出的要求。

    二、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主要实施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省级财政资金的政策落实及绩效情况审计。

    (一)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学前教育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学前教育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019年4月财政下达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97万元,因学校建设无预留用地,导致勘探设计无法进行,工程项目停滞,截至2019年底未使用,截至2020年3月底仅使用100.70万元,结余596.30万元。

    2.落实学前教育未达标。截止2019年底乐昌市共有幼儿园88所,在园幼儿数15,746人。其中:公办幼儿园26所,在园人数4,233人,占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数的26.8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未达到省2019年底38%的绩效目标。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系列的方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项目建设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南粤古驿道项目,截至2020年3月底,项目资金支付593.75万元,占总金额的33%,工程量完成建设项目的50%。二是乐昌市坪石镇省际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项目,涉及坪石镇9个村委会合计73个项目,截至2020年3月底,已完工项目18个,工程进度完成率为25%。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2019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制定了系列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落实扶贫责任,创新帮扶举措,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使用进度慢。截至2019年底,资金结余582.79万元、使用率为32.64%。

    2.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抽查平板桥及机耕路修建工程款25.06万元,未按合同约定预留3%的质保金。

    3.收款单位与签订协议单位不一致。支付百香果代种植项目管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与签订合作协议单位不一致,涉及金额6.75万元。

    (二)扶贫项目推进方面

    1. 2个乡镇未及时向供电部门、代种代养方收回项目收益,涉及投资金额382.61万元。

    2.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1个乡镇乌鸡代养代管代销项目基本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公示日期早于该镇班子会讨论方案日期。

    (三)“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

    1. 16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未享受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金额0.19万元。

    2. 2个乡镇为2名已死亡贫困户购买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扶贫信息系统管理方面。4个乡镇共有5名已死亡贫困户未及时在扶贫信息系统中进行减员处理。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16年10月以来落实降费减负方面的情况, 2018年度至2019年上半年落实“稳就业”工作部署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降费减负政策措施及“稳就业”的工作部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落实降费减负方面。2个单位未及时停征免征收费项目,涉及金额1.92万元。

    (二)落实“稳就业”工作部署方面。一是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未发挥实效。截至2019年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到见习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未发挥实效。二是就业见习工作成效不理想。截至2019年6月,乐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仅有乐昌市人民医院1家,影响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跟踪审计、第二人民医院基建项目跟踪审计、提高敬老院保障水平审计调查、北乡镇中心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审计调查。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跟踪审计。重点抽查了6个单位、7个乡镇。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序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目标任务未完成。一是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截至2019年底,乐昌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竣工率43.76%,验收结算率2.21%,未达到2018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要求。二是省定贫困村未完成自然村基本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任务。截至2019年底,乐昌市39个省定贫困村中198个自然村已完成污水处理建设,完成率50.90%,未达到2019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任务要求。三是部分安全饮水目标未完成。抽查长来镇上坪村安全饮水工程,主管网起点未接水源,终点未接到户,项目建成后,未达到解决村民饮水安全的目标。

    2. 资金使用进度慢。截至2020年3月底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资金使用进度慢。

    3.资金拨付不规范。未办理破旧泥砖房拆除验收就拨付补助资金。

    4. 项目推进慢。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影响了新农村项目建设。项目合同约定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建设内容。截至2020年4月镇级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完成64.29%、管网铺设完成48.31%,村级站点及铺设管网完成27.94%。

    5.证照不齐。5个已动工的镇级污水处理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6.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1个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比施工合同签订日期迟282天、比完工日期迟42天。

    (二)第二人民医院基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基建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第二人民医院和代建局围绕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服务能力提升的原则,有序地推进工程的建设,促进项目建设进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项目进展方面。工程未按合同工期完工。二院新建基建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合同约定2019年9月16日完工,截至2019年11月30日工程尚未完工。项目未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期限建成。

    2.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方面。预算与施工图纸不一致。预算新增图纸外工程量3项,预算清单变更施工图内容9项。

    3.工程质量管理方面。一是现场施工内容与施工图纸不符。二是实际使用的玻璃材料与设计图纸不符,且不符合设计规定的材料节能性能指标。

    4.未按规定完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上年审计发现的人防工程未报先建,且未按标准修建问题。截至2019年底,尚未完成整改。

    (三)北乡镇中心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北乡镇中心学校2019年运动场改造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投入、实施效果等情况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北乡镇中心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挥了一定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证照不齐。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2.造价控制不实。是预算工程量编制不实。招标控制价(预算)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符。二是中心学校及上丛小学新建运动场分部工程“球场”部分,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三是工程变更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提高敬老院保障水平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2019年提高敬老院保障水平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农村敬老院热水供暖一体化设备试点工作完成情况、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情况以及完善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乐昌市已按照要求完成农村敬老院热水供暖一体化设备试点项目,建立了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开展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已投入使用的白石镇居家服务站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2.有5个乡镇敬老院未办理消防审验及消防备案手续。

    六、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组织对黄圃镇党委书记、镇长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黄圃镇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政策及工作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一岗双责”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有17户村民违规占用耕地7.6亩;3家企业(个人)违规占用林地15.5亩;未对12个畜禽养殖场(户)污水排放、污染环境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二)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不到位。未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村委会森林防火巡查山林台账、资料不完整。

    (三)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到位。是黄圃镇河长制三项制度存在照搬、照套市级工作制度内容,部分未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及落实河长制配套制度。二是河长制巡河相关的记录和台账整理不够完善。

    (四)对部分非法占地查处整改督促不到位。市自然资源局查处的黄圃镇东村、鱼池岭中湾村养殖场非法占地2宗,截至2019年底,非法占地责任人仍未拆除非法占地建筑物和完全恢复土地原状。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19-2020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推进预算改革和绩效管理约束力有待加强。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未严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预算。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足。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够实,促进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不够,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三)缺乏严格规范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缺失,未能严格按规范的程序执行,未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影响实施效果。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乡镇监管不到位,执法部门查处力度不够。

    审计建议:

    (一)认真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一是切实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的意识。二是抓好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准项目库,切实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统筹管理,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好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和内部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的有机结合,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二)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更好服务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目标的实现。一是落实好民生政策,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严格落实扶贫各项保障措施。二是做好政策衔接和整合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形成政策合力。三是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压实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援企稳岗、就业服务等政策落实,关注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巩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三是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密切关注疫情对经济领域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推动健全金融、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管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四是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审计局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迅速组织审计力量开展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乐昌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本级财政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将省、市下拨资金支出到位。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稳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乐昌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