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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昌市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8-12-07 00:00:00 来源:审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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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审计局局长 邹晓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7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转变审计理念,完善审计机制,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2017年,审计局完成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20个,提出审计建议44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认真执行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1,613万元,总支出345,069万元,年终结转26,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137万元,总支出42,917万元,年终结转7,2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81万元,总支出58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为0;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90,443万元,总支出96,999万元。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比上年略有增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2%,比上年同期增长15.06%;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达217,3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83%。
——统筹兼顾,财政支出得到保障。2017年,财政部门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逐步提高民生福利,全市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支出达到27.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98%。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成效凸现。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立人大和审计联网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运转实施实时监控。
2017年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难度加大,税源结构单一,支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重点税源有限,政策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就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按照审计意见要求进行整改。市审计局将此项工作纳入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组织专人跟踪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组织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市人大会通过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狠抓增收节支,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对2013年至2015年度上级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和本级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收回结余资金19,436.05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2%,占财政总收入的15.90%,比上年同期增加7,736万元,增幅15.06%,其中:税收收入40,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70%;税收入19,0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30%,非税收入占比偏高。上级补助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5,977万元,增长26.8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1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83%,比上年同期增长18.6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2017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数361,9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143,041万元,预算调整数336,1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117,190万元,预算调整的数额较大、项目较多。原因是由于地方本级财力有限、上级一次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收入较大及受政策性因素影响,年初预算安排的收支与实际执行的变化较大。
(二)部分项目进度缓慢,致财政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截止2017年末市财政历年未安排使用的省市级补助资金合计33,028.62万元,其中:2015年度资金3,232.96万元,2016年度9,242.85万元。以上资金未能拨付原因:一是已实施的项目按建设进度拨款,二是项目未实施。
(三)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占用费未应收尽收
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存在部分租户拖欠国有资产占用费952.28万元。审计抽查发现有3租户截止2018年4月30日累计拖欠租金952.28万元。
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现已依法依规追收租户欠缴租金。
(四)市财政局及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2017年末市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反映借出款项余额中有23户合计17,564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有3户合计2,94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账暂付款余额17户合计770.80万元、暂存款余额中有7户合计17.35万元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账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有29户合计14,964.06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有7户合计572.10万元;以上合计36,828.31万元均为三年以上长期挂账额未及时清理。上述往来款项主要是借给单位或企业作周转金、预付工程款、上级预付补助收入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度重点对市民政局、体育局、林业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个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市体育局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未纳入预算
体育馆是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2017年体育馆场地租金收入15.92万元,体育馆支出14.12万元(付临时工工资、办公水电、付税费、场馆维修等),上述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对2017年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民创业就业基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情况,抽查了市财政局、经信局、住建局、发改局、卫计局、代建局、编办和金融办等相关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
市科学技术局没按规定时限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市科技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局承担建设,建设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6年底应完成结题验收但未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方面
韶关市财政没有按计划拨付配套资金: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兴建项目,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实施方案,该项目省财政按总投资18,000万元的 65%拨付资金(分三年拨付),剩余35%的资金6,300万元由市县两级各承担50%,截至2017年11月尚未收到市级配套资金。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扶贫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主要涉及市扶贫办、财政、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建立了干部联系帮扶制度、管理办法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但是通过各级的检查,发现扶贫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要住房是C/D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17户在2016年未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却列入了2016年脱贫人员名单。二是30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18年4月末,上述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二)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民创业就业基地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重点对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民创业就业基地项目在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资金筹集和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民创业就业基地项目已建成首期8栋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共计2.54 万平方米,已于2017年8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截止2017年9月,有三家企业入驻并交付租金,吸引返乡农民入园创业,带动了农民就业。但是基础工作仍然欠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验收报告存在日期空缺现象。监理合同监理人为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酬金92万元,但相关服务期限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日期均为空缺,合同订立时间、地点也没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验收结论及备注”所有参加验收的五个单位都盖有公章,但只有建设单位签有日期,其他四个单位均没有签署日期。
(三)市2016年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重点对符合申报乐昌市2016年度招商引资奖励条件项目的公司——韶关高尔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防雷电子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该公司防雷电子项目已于2017年2月建成投产。2015年至2017年固定资产投入资金合计1,317.04万元,符合申报乐昌市2016年度招商引资奖励条件。
(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6年1月—2017年8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抽查了市直行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的车改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车改分步实施,按先市直行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后各乡镇的顺序,分级分类进行车改,车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各参改单位保留公务用车数量符合市车改办核定数量,能按照规定的补贴范围、标准及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对车改封存车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处置,处置款已上缴财政专户;对改革后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纪律要求,各车改单位留用车辆喷涂统一标识,方便了群众监督。尚未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存在执法执勤车辆使用不规范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从严执行预算法规,做到预算精准,细化编制。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做到应缴尽缴,全面清理应收尽收,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二是盘活清理财政资金,消化历史欠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序。
(三)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推进项目落实。加大项目的建设监管和质量监督力度,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切实推进项目按时保质落地。
(四)加强政策落实推进,强化民生保障落实。加大对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保障政策的推进力度,确保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落实到位。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告,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