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5.04万元,包括办公10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5万元、电费3.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购买审计服务20万元、其他费用5.3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1.5万元,增加16%,原因是2018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7万元中可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1万元,无其他资金安排;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
三、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乐昌市审计局
2018
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