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10.8 万元,比上年 增加1.30 万元, 增长13.68 %,主要原因是 审计业务增加进而加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5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0 万元),比上年 增加1.5 万元, 增长37.5 %,主要原因是 审计业务增进而加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 5.30 万元,比上年 减少0.20 万元, 下降3.63 %,主要原因是 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
二、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乐昌市审计局
2019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