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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司法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7-05-02 00:00:00 来源:司法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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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司法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机构设置:
市司法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宣教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公证律师管理股、计财装备股、政工科。设有乐城司法所、北乡司法所、长来司法所、廊田司法所、五山司法所、九峰司法所、两江司法所、大源司法所、坪石司法所、黄圃司法所、庆云司法所、白石司法所、坪石办事处司法所、梅田办事处司法所19个派出机构。有乐昌市公证处、乐昌市法律援助处、广东百姓信律师事务所3个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四、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六、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司法车辆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全年定编人员77人,其中:司法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基层司法所司法专项编制41人;事业编制1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以实体服务平台、信息化网络平台、规范化标准平台为支撑,以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机制为保障,推进“法治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安帮矫正安民”五项服务工程,努力构建具有乐昌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投诉、化解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组织引导公证、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市领导接访和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降低法援门坎,扩大法援的覆盖面,为困难的群众应援尽援,维护他们合法的权益。启用办证系统和完善网络化办证、公证收费程序,进一步拓展公证证源,扩大公证社会服务面。
(4)继续推进我市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制定“七五”普法规划。
(6)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强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22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4.0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22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24.08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预算913.1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1.0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10.90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5.4%,与上年预算相比,项目支出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财政拨款22.1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
 

2017年度乐昌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