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机关: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文书编号 |
1 | 乐昌市和安包子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玉米馒头案 | 乐昌市和安包子店经营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玉米馒头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10000元。 | 乐市监罚字(2020)第7号 |
2 | 乐昌市林产品有限公司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案 | 乐昌市林产品有限公司 |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1、处以5000元的罚款。 | 乐市监罚字(2020)第11号 |
3 | 乐昌市青颍几次方百货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乐昌市青颍几次方百货店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 1.罚款1988元;2.没收违法所得1580元。 | 乐市监罚字(2020)第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