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案件(1月)
时间:2021-02-16 15:13: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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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决定书文号 | 立案日期 | 决定书日期 | 处理依据和结果 | 案件类型 | 备注 |
1 | 乐昌市恒利源五金建材城销售不合格的LED筒灯案 | 乐市监罚[2021]1号 | 2020.10.23 | 2021.01.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处22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0元,共计罚没金额260元。 | 产品质量 | |
2 | 乐昌市永乐车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案 | 乐市监罚[2021]2号 | 2020.10.23 | 2021.01.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处18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60元,共计罚没金额240元。 | 产品质量 | |
3 | 乐昌市好彩猪肉店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乐市监罚[2021]3号 | 2020.12.24 | 2021.01.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扣押的12瓶辣椒酱、4盒黑蒜、3盒姜糖;2、处2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71元,共计罚没金额2471元。 | 食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