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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01-17 09:36:5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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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乐昌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改革后我局执法队伍情况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于2015年由原工商局、原质监局整合成立,2016年4月合并办公。2019年4月,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挂牌,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的全部职能和价格、知识产权、商务、盐政的部分职能。现设有14个股室、7个市场监管所(不包括坪石市场监管所)。目前,我局公务员共有107人,其中,持有效行政执法证的103人;有2名公务员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担任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法规股承担法制审核工作,有2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单位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表》,举办了3期专题讲座学习《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中心组按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带头学习,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同志来我局宣讲等形式,全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蔚然成风。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乐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的要求,2020年8月,我局主要负责人就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进行了述职汇报。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职责,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构建权界清晰、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我局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职权1876项,其中:行政许可类63项,行政处罚类1646项,行政强制类71项,行政检查类35项,行政奖励类5项,行政裁决类1项,公共服务类10项,其他类别45项。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所有行政职权事项都依法公开,消除了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2.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

  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准入改革成效显著。

  我局大力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持续做好“马上办”、“零见面”、“跑一次”等服务,推行企业登记容缺受理,申请人作出补齐所需材料书面承诺后,登记机关便可先行受理、核发营业执照,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间整体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互联网+商事登记”服务模式,推广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行登记注册“零距离”、“零收费”、“零成本”。目前,全市有商事主体2万余户,其中,已有399户次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申报业务,其中有257家企业预审通过并取得了营业执照;通过银证通服务办理的登记业务68宗。

  3.依法从严抓重点领域监管,筑牢安全底线。

  我局把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严守安全底线,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开展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抓住“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高考”“中秋”“国庆”等节日重点时段,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1)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强化。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抓紧抓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人工灌装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湿米粉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及重点时节、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者1983家次、食品生产单位38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711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37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24份;二是落实食品抽检计划,开展全过程抽检监测,确定乐昌市中心肉菜市场、乐昌市一市场、乐昌市坪石镇一市场、乐昌市顺华农贸市场共4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共完成快检14380批次,其中5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9.60%,处理不合格产品130.5公斤;三是强化对外卖网站监管,规范平台证照公示。试点建设线上阳光厨房,实现网络智能监管,引导消费者参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四是把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行学校、幼儿园食堂建设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工程,使家长、学生能够实时看到厨房食品加工关键操作,目前我市11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已全部建成“明厨亮灶”工程,覆盖率100%;五是加强约谈、培训、宣传,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召开各类食品科普宣传活动、保健食品大型科普宣传20场次,派发食品宣传资料4700余份,有效提升食品生产及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全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2)药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两品一械”安全。围绕“两品一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开展了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药品零售企业书面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检查以及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等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3家次,药品使用单位228家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家次,疫苗接种单位49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5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16家次,化妆品店、美容美发机构217家次,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46家;二是开展“两品一械”监督抽检,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结合上年度国家总局、省局的质量公告以及2020年监督抽验计划,切实加强“两品一械”的监督抽验力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2020年,共完成药品抽检58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批次,化妆品抽检8批次,全部合格。通过抽检,为找准药品安全除患排查提供科学研判数据;三是强化两法衔接,严厉打击“两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共查处“两品一械”案件数47宗,其中药品类案17宗,化妆品类案件29宗,医疗器械类案件1宗。疫情防控期间核查处置未明码标价药品案件数2宗,共罚款2000元。疫情防控期间,核查处置运输涉嫌经营不合格的医用口罩案1宗,货值36.18万元,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四是做好药品安全科普、普法宣教和舆论导向工作。强化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在监测系统上有效设置关键词,及时发现并应对舆情。采取线上模式大力普及药品安全科学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特殊药品、家庭常用药品的购买和使用,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并深入农村和社区发放宣传册子、张贴宣传海报,有针对性地加强药品安全消费预警提示,面对群众广泛宣传相关风险知识。2020年,累计发放“两品一械”宣传海报3000余份,派发宣传折页30000余份;组织举办了乐昌市村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培训班,200余人参加培训;五是全面巡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我局扎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用药用械质量监管工作,共巡查药品零售企业1689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76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88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72家次。2月9日起,我局严格按照省四部门《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推进发热、咳嗽药品登记报告制度的落实并积极配合乐昌市电视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据统计,全市128家药店累计上报发热、咳嗽药品购药者数十万余条,疫情线索两百余条。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成效明显。开展了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建立完善了特种设备监管档案,对全市所有在用1648台(套)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日常检查维保校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据、数明底清,定期开展安全状况分析及特种设备检验,确保在用设备受检率达100%,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应急演练。

  (4)毫不放松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了获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工作,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开展了眼镜、服装、蓄电池、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5)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商标培育,帮助企业做好品牌的培育申报工作,努力创建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企业。全市共有效商标1410个,其中著名商标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发布了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乐昌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为2019年经合法性审查,2020年市委、市政府审核通过印发。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和《乐昌市深入推进坪石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我局下放了县级行政职权273项至坪石镇人民政府。

  2.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实行执法公示。

  (1)2020年,我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事项8735项;依法查办行政处罚案件共192件,其中,予以行政处罚案件143件(食品类69件,药品类17件,医疗器械类1件,化妆品类29件,产品质量类10件,特种设备类2件,登记监管类5件,价格类2件,知识产权类3件,广告类1件,消费者权益类1件,烟草专卖类1件,野生动物类1件,柴油类1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3件(食品类30件,知识产权类3件),因违法事实不清而不得处罚1件,移送市打私办13件(无合法来源的冻品食品13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无合法来源洋酒1件,医用口罩1件);行政强制案件16件。通过查处违法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2)每件行政许可都有记录有档案,执法资料归档规范。每件行政处罚案件有记录有案卷,都经法制部门审核,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由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3)制定并发布了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试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个制度》等制度,凡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4)事前、事后行政执法信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示。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在省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案件8478条,在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257条、行政处罚80条、行政强制1条、行政检查43 条。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承接上级赋权事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示职权事项并定期更新。

  3.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提高依法行政效能。2020年,行政许可审批8735项,行政处罚案件192件,行政强制案件16件,均未发生行政复议,没有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上年结转的2宗行政诉讼案,是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分别于2019年8月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年10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20年2月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2020年3月由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再审,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尚未审。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今年共组织了20名执法人员参加韶关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截至今,我局公务员共有107人,其中,持有效行政执法证的103人,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过程做到出示执法证,持证上岗。

  (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等方面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性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提供法治保障。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体人员坚守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艰苦的大量的工作,为全市2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11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28家药品零售企业,12个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正常营业、恢复营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六稳”“六保”提供了法治保障,

  (六)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意识,促进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

  我局制定了民法典普法工作计划、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民法典进行了专题学习,开展了一次全局干部职工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7月,108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宪法、民法典专题学考,参考率100%,优秀率超过99%。12月,10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人数90名,优秀率84%。12月4日,我局分管法治的领导带领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了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在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主办的2020年乐昌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民法典进千家万户捐赠活动;分管法治的领导和法治联络员共2人参加了在市政府礼堂举办的乐昌市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培训学习。

  宪法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办公大楼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国家宪法宣传标语,突出主题,大力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宪法精神。

  一年来,组织单位的志愿者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无传销城市、创建无假药城市、平安市场建设、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形式多样的60余场宣传活动;在市场、商场、药店、本单位等场所悬挂条幅30条,制作扫黑除恶、禁毒、平安创建等宣传专栏20个;张贴宣传海报和利用LED屏等进行宣传。

  三、工作亮点

  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成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表扬。一是9月份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乐昌市2019年度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优秀单位”;二是因有效防范了境外疫区冻品引发疫情输入风险,受到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来信表扬;三是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9—2020年我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获得最高级A级发函通报表扬;四是中共乐昌市委办、乐昌市政府办对我局2019年食品药品工作考核结果在韶关市、各县区排第一予以表扬通报;五是荣获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受到韶关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表扬通报;六是荣获2020年度“两品一械”稽查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受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表扬通报;七是荣获2020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受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表扬通报;八是荣获2020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受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表扬通报;九是荣获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受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表扬通报;十是作品《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享和谐健康生活》荣获韶关市第二届法治文化节动漫、微视频、微电影类优秀奖。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法治思维仍有待加强;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机构职能多,相应的对口的监管工作人员数量和能力水平不足,履职能力仍未能完全适应当前改革新形势,执法队伍急需补充和加强。

  (二)全市现有市场主体2万余户,在用特种设备1648台(套),由于乐昌特殊的地理环境,这些市场主体、特种设备分布的点多、线长、面广,造成监管难度较大。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薄弱,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从事案件审核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制机构共2人,但只有1人所学的专业跟法律相关,致使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的质量不高,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好,容易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法制审核人员不到全局的2%,没有达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

  五、2021年工作设想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三)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更加便利的准入环境。

  (四)继续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继续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环境。

  (六)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七)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做好行政执法证新领和到期换证工作。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