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2020年9月-10月) | ||||||
处罚机关: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文书编号 |
1 | 乐昌市众利百货商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乐昌市众利百货商场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五)项的规定 | 1、责令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元肆角肆分(8.44元),上缴国库;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上缴国库。 | 乐市监罚字(2020)第39号 |
2 | 乐昌市荣昌饭店使用清洗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具(筷子)案 | 乐昌市荣昌饭店 | 使用清洗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具(筷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警告 | 乐市监罚字(2020)第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