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专项整治 > 专项行动

关于印发《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2-18 00:00:00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机关各股室、稽查局
根据《乐昌市关于迅速开展今冬明春全市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乐委发电〔2017〕57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18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消防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重要批示要求,根据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全面系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结合食品药品行业监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韶关市委、市政府及乐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深入分析当前食品药品领域消防安全特点,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控各类消防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食品药品领域消防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全局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冬明春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连旷怡(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徐建彬(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黎晓岚(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首魁(副局长)
吕晓芳(党组成员、食安办副主任)
李德全(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
成员:谢思敏、张勇君、邓伟明、蒋振林、吴雪敏、杨军威、尚良元、肖光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谢思敏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陈诗诗、梁凤、杨伟荣、胡怀、朱浏翔、黄优兰组成,负责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期的日常工作。
为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我局的监管范围和工作职责分为6个检查组,分别是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领域、餐饮单位(包括机关、学校、幼儿园、工地食堂)、“三品一械”生产经营、坪石所、廊田所监管领域检查组,分管业务的领导为检查组带队领导,各股股长、基层所所长为检查组组长,股室、基层所其他同志为检查组成员。
四、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
根据《乐昌市关于迅速开展今冬明春全市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局监管行业实际,主要检查企业消防及安全生产主题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是否设立消防及安全生产台账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是否建立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生产经营是否“三合一”、“二合一”场所;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场所是否设有安全警示及逃生标志;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线线路、电器设备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场所是否违规住人、违规用电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及安全生产形式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开展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加强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带队对分管领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股长及股室人员应尽职尽责全力履行消防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立即行动,按《方案》要求排查整治。各检查组要立即行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实行源头控制,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尾巴,全力督促隐患单位按要求落实隐患整改,确保排查整改百分百到位,保障食品药品领域消防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沟通协作,及时报送信息。各检查组在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应相互沟通,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情况,以便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18日印发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防及
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 注
符合
不符合
1
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
 
 
 
2
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且灭火器未过期
 
 
 
3
经营场所防盗网是否设置逃生出口
 
 
 
4
是否设置逃生标志、应急照明灯
 
 
 
5
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6
经营场所与住宿或厨房是否采取不燃楼板、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
 
 
 
7
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
 
 
 
 
被检查单位意见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检查组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