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的安全,我局严格按照2017年度化妆品抽检计划,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化妆品抽检。2017年10月,共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检6批次,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83.3%。其中不合格1批次已完成行政处罚。化妆品抽检不合格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详见附件。
针对化妆品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的化妆品,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