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乐昌市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质量信息 > 化妆品质量信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 第124号)

时间:2017-11-25 00:00:00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力度,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化妆品的使用安全,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化妆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粤食药监办稽〔2017〕145号)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截至7月底,全省已完成监督抽检98批,结果均合格(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化妆品,查看所买化妆品有否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等信息,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如发现疑似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附件:广东省开展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98批).doc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8月22日 
 
转载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