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我局严格按照201
8
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抽检。截止201
8
年
6
月,共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检
5
批次,
收到
合格产品
检验报告书
4
批次,
另
1批次
1批次
还未检验完成
,
目前
合格率
100
%。抽检情况明细详见附件。
针对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检验不合格化妆品采取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特别提醒消费者,应在合法正规的商店等购买化妆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化妆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化妆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化妆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特别注意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化妆品,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乐昌市化妆品监督抽检6月份公开明细表(2018年第1期)(1).xls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