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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2020年4月)

时间:2020-05-20 16:19:53 来源: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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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决定文书编号
1乐昌市梅花镇年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案乐昌市梅花镇年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按照规定报送年报;2.罚款3000元。乐市监罚字(2020)第14号
2乐昌市隆成矿业有限公司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案乐昌市隆成矿业有限公司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修正2018年度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公示;2、罚款10000元。乐市监罚字(2020)第16号
3乐昌市百草园中西餐厅(邝煜文)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案乐昌市百草园中西餐厅(邝煜文)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乐市监罚字(2020)第17号
4乐昌市伟俊清真兰州拉面馆(马伟俊)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案乐昌市伟俊清真兰州拉面馆(马伟俊)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乐市监罚字(2020)第18号
5乐昌市飞哥馄饨店(林曦)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案乐昌市飞哥馄饨店(林曦)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乐市监罚字(2020)第19号
6乐昌市聚乡阁餐馆(林招娣)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案乐昌市聚乡阁餐馆(林招娣)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警告乐市监罚字(2020)第20号
7乐昌市伊呀呀精品店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防护口罩案乐昌市伊呀呀精品店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防护口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1.责令改正,停止销售不符合标识的“美丽戴”防护口罩乐市监罚字(2020)第21号
8乐昌市和平药店以次充好案乐昌市和平药店以次充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元。乐市监罚字(2020)第22号
9乐昌市和利源万家福超市以次充好案乐昌市和利源万家福超市以次充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口罩(货值:48元);2.罚款人民币4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5元。乐市监罚字(2020)第23号
10乐昌市临家便利店以次充好案乐昌市临家便利店以次充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口罩(货值:200元);2.罚款人民币400元。乐市监罚字(2020)第24号
11乐昌市德意精品店以次充好案乐昌市德意精品店以次充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1. 没收违法销售的口罩(货值:392元);2. 罚款人民币800元;3. 没收违法所得936元。乐市监罚字(2020)第25号
12乐昌市永如小百货店以次充好案乐昌市永如小百货店以次充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口罩(货值:660元);2.罚款人民币337.5元;3. 没收违法所得4.5元。乐市监罚字(2020)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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