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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警惕旅游消费陷阱

时间:2019-04-22 00:00:00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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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外出游玩成为不少人的选择。随着电脑、手机使用越来越普及,网络功能越来越强大,除了传统旅游前往当地旅行社报名外,很多消费者愿意通过在网上搜索热门旅游公司,根据网上好评排名选择在网上预订酒店、门票和购买旅游产品,安排自己外出旅游行程。这种零会面的交易方式极大节省了消费者时间,但也给了不法经营者钻空子挖陷阱欺骗消费者的可乘之机。一些不法经营者并不具备旅行社运营资质,也不能提供旅行服务的能力,却通过利用电商平台假冒有资质旅行社以低价、超低价甚至虚假宣传来吸引消费者,达到损害合法旅行社会和消费者权益目的。
为了保护消费者在旅游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乐昌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4月22日从提示消费者旅游出行需防范的陷阱到旅游时消费维权的证据留存等多个方面发出消费警示和建议。
警惕旅游消费陷阱有三:
陷阱一:行程和宣传严重不符。不法经营者往往夸大产品所提供的旅游体验,承诺旅游项目多、无强迫购物等,当消费者付款后,往往发现实际情况与描述不符,易出现“行程安排不合理”“降低食宿标准”“景点遗漏”“自费行程多”“被迫购物”等多种问题。
    陷阱二:预付式消费,安全难保障。预付式消费,已由线下转向线上。一些消费者投诉反映,之前通过预付的方式在旅行社app上购买旅游产品,在确定出行时间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预约已满或者是暂时无法出行,而且预付款不得退回。甚至出现有犯罪嫌疑人通过利用旅行微信公众号、微博、app等渠道,对外发布旅游产品,在明知道该旅游公司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仍然以低于成本价进行售卖以骗取客户预付款。
陷阱三:旅游变成推销大会,诱导消费者购物。消费者被导游带到购物点并安排讲解员开始一场洗脑之旅,诱导甚至威胁辱骂消费者,强迫消费者违反意愿购物。
为此,乐昌市市场监管局给出五条消费建议,帮助消费者预防可能出现的旅游消费陷阱,做到心中有数。
建议一:消费者在制定出行计划时要理性规划旅游消费需求,合理安排好旅游时间、线路;
建议二: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查验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切忌一时贪图便宜,进行盲目预付性消费;
建议三:行前认真了解旅游项目和收费标准,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建议四:旅游购物时,多走访商店,货比三家,理性购物,也可以通过手机上网搜索相关商品的价格,做到心中有数;
建议五:消费时要保留证据,妥善保留旅游合同,行程单,线上微信支付(注明交易原因),强迫消费的录音录像等有效凭证,以便维权。
乐昌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若在旅游消费过程中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就近向辖区消委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旅游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文件: